核心摘要:越南现行政治体制由共产党、国家和社会组织组成。民族解放斗争初期,涌现出许多社会组织,为团结爱国力量、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做出了巨大贡献。
越南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如今,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宪法规定的人民结社权的具体生动体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
社会组织的特点
在越南,社会组织被解释为越南公民自愿结成的社团,具有非营利性结社目的,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运作,旨在满足其成员的合法利益,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
尽管每种社会组织都有其独特的结构、目的和活动,但它们都有不同于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的共同特征。
第一,社会组织是根据同一社会阶层或者具有相同兴趣、职业、爱好的成员自愿原则成立的。自由意志明确地体现在人们不受任何人强迫地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社会组织的自由。然而,每个社会组织都会为希望加入的人设定一定的标准。
第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家管理活动,但法律规定以国家名义开展活动的特殊情况除外。这一特点源于社会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国家允许社会组织以国家名义诉诸国家权力。例如,国家授权工会与国家机关共同制定和颁布涉及工人利益的联合法律文件。
第三,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本协会会员制定的章程,实行自我管理。国家不运用权力安排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在运作过程中,这些组织处理其内部事务,不受国家干预,除非其活动不合法。
第四,社会组织以非营利为目的,以保护其成员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为目的。这一特征是社会组织区别于经济组织的特征。
目前,越南存在以下类型的社会组织:
社会政治组织
社会政治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的运作具有严格的层级结构。它们包括:
- 越南祖国阵线,这是一个政治联盟和志愿协会,展示了民族团结集团。其成员是自愿加入阵线的社会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