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法院、检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了五年工作报告,回顾了工作中的积极变化和不足。
法院解决案件总数的98.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在报告中肯定,五年来,法院部门基本完成了繁重的任务。
平说,法院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变化,很好地落实了党关于司法改革的决议和立法机关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把握实际情况,制定了很多解决办法,特别是在庭审中推行对抗式程序;更新和改进法院人员的专业培训;妥善审查审判工作,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各级法院大力落实这些方案,各类案件的处理工作进一步发生积极变化。
五年来,法院共受理案件1809080件,结案1781410件,结案率98.5%,其中大部分案件是新收且仍在规定结案期限内的。改进庭审对抗式诉讼,因法官主观错误而撤销、改正的判决率比上任下降1.35%。
几乎所有刑事案件都得到了公正、合法的审理,对无辜者的不公正现象减少到了最低限度,对罪犯也从严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经济腐败案件,法院迅速审查立案,迅速从严审理。首席法官表示,缓刑的适用受到密切监督,特别是针对腐败相关犯罪。
每年平均举办9000余场流动听证会,帮助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震慑犯罪。
对于多年前的冤案,法院一经揭露,迅速公开道歉,并向被冤枉的人支付赔偿金,如北江省的阮青灿、太平省的梁玉披、平顺省的黄文年等。
同时,法院还修订和增加了处理撤销原判或重新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他们解决了收到的请愿书的 86.5%,即 35,556 件中的 30,774 件,并将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其余的问题。平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出的所有抗议均被撤销或重审审判小组接受。
首席大法官报告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了许多司法改革项目,以改善法院和整个司法机构的组织和运作。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许多建议被纳入新宪法和法律,例如宪法第一条“国家权力统一”的规定。
他还指出了法院表现中的一些弱点和局限性,包括三起不公正的定罪;因主观原因拖延案件结案的;要求撤销原判或重新审理案件的解决率不令人满意;以及一些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行为。
国会司法委员会审查了大法官的报告,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切实落实党和国会关于司法工作的决议、2013年宪法和201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提出的司法改革任务,提高法院的作用和威望。
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以判例适用为重点,完善审判审查和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加快腐败刑事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