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暂时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如果丢失了在越南居住的证件该怎么办?阅读文章以找出答案。
我来自韩国,目前在越南做生意。我丢失了在越南居住的所有文件,而其他个人文件已过期六个月。我应该做什么才能继续居住在越南?我的案件是否违反越南法律并可能被驱逐出境?我的一位永久居住在该国的越南人朋友可以为我提供担保吗?
如果希望居住在越南,作为外国人,您需要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登记您在越南的临时或永久居留权。为此,您必须首先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签证(如果未免签证)以及关于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过境和居留的第47/2014/QH13号法律(该法)第10条、第37条和第41条规定的其他文件。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了解到您丢失了所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护照或具有同等旅行效力的文件,并且您的签证已过期但无法续签。根据该法律,要考虑授予新签证,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i)您的护照对于国际旅行有效;(ii)越南有机构、组织或个人向您发出邀请或保证;(iii)您不属于暂停入境越南的情况之一;(iv)您有证明您入境目的的文件或对您在该国旅行有效的其他文件。
因此,您应该立即执行以下操作:
- 向护照遗失地或暂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书面报告护照遗失,写明姓名、年龄、国籍、护照号码、签证签发日期和签发机关。
- 联系韩国驻河内大使馆或韩国驻胡志明市领事馆,申请通行证、旅行许可证或新护照,并要求其签发外交照会,宣布取消您丢失的护照,并请求越南当局发放出境签证。
- 立即亲自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报告因护照丢失而无法续签的签证到期情况。
同时,您需要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包含韩国驻越南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外交照会、经当地警察局认证的护照遗失书面报告以及通行证或新护照的档案,并附上根据公安部规定的表格填写的申报表,以申请新签证。
关于违规罚款
根据 2013 年 11 月 12 日关于制裁治安和社会秩序与安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政府第 167/2013/ND-CP 号法令;防治社会恶习、防治火灾、防治家庭暴力,可能面临以下制裁:
- 如果在越南领土内旅行而没有任何护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将处以 100,000 至 300,000 越南盾的罚款或被驱逐出越南。
- 如果您的护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越南签证、临时居留卡或永久居留卡丢失或损坏,未能立即向主管机构报告,将处以 5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如果长期故意违规,则将被驱逐出越南。
- 未按照规定申报临时居留或未经主管机构许可使用已过期16天或以上的临时居留证明、临时居留卡或永久居留卡的,处以3,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关于签证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