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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六部监察措施

在北方封建统治的一千多年中,越南封建国家从国家机构、统治方式、组织制度到官衔,都是仿照中国封建国家的国家模式建立的。随着黎青统国王(1442-1497)发起的改革,封建越南的国家机器进一步发展,“六部”成为主要的国家机构和中央行政的支柱。

核心摘要:在北方封建统治的一千多年中,越南封建国家从国家机构、统治方式、组织制度到官衔,都是仿照中国封建国家的国家模式建立的。随着黎青统国王(1442-1497)发起的改革,封建越南的国家机器进一步发展,“六部”成为主要的国家机构和中央行政的支柱。

阮朝六部及其监管要求

在北方封建统治的一千多年中,越南封建国家从国家机构、统治方式、组织制度到官衔,都是仿照中国封建国家的国家模式建立的。随着黎青宗国王(1442-1497)发起的改革,封建越南的国家机器进一步发展,“六部”成为主要的国家机构和中央行政的骨干。

六部的职能和任务是由阮朝于1833年具体确定的。

“伯莱”(名誉人事部)负责文官的晋升、任用、考核和表彰,制定爵位授予和继承的规定,起草皇家告示、命令……,并保存文官的记录。

“礼部”掌管礼务、教育、学术考试、宫服、印章、使节、朝贡等事务,管理“太上图”、“弘禄图”、“广禄图”等机构。 [1]

“Bo Ho”(税务部)负责土地政策、户籍、税收和国家资金。

“薄平”(军务部)负责调任武官、选拔出兵打仗、招募青年入伍、保存军事人员记录;管理“Thai bo tu”(负责皇家船只、国王马匹和保护国内野生动物的机构)、邮局和武器库。

“Bo Hinh”(司法部)负责司法事务,特别是审查严重或复杂的刑事案件。

“博聪”(公共工程部)负责城堡和护城河、桥梁、涵洞和道路的建设、维护和修理,实施与山林和河流有关的禁令[2]。

六部除了各自的具体职能外,还被赋予一般权力,如向国王提供政治事务的顾问;监督内阁的活动;在职责范围内参与审判工作。

关于六部的组织架构,1802年,嘉隆王按照黎朝的规定,将各部由一名称为“上图”(大臣)的官员领导,并由两名“谭智”(副大臣)协助,并设有一个辅助办公室。在明明国王统治时期,六个部委进行了重组,每个部委由五位官员领导,其中包括“Thuong thu”、两名“Tham Tri”和两名“Thi lang”,平均有 95 名官员,而黎清东国王统治时期为 108 名。

在建立和巩固君主政体的过程中,越南皇帝,特别是阮国王,都希望将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因此,为了保证国家机器按照“尊重王权”的原则顺利运转,阮朝皇帝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限制官员滥用权力或篡夺权力,控制腐败行为。

六部委监管措施

国王的最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