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卷烟公司经营存在法律漏洞
外国卷烟公司 BBT、菲利普莫里斯和日本烟草公司在越南的所有三个分支机构均在贸易部许可证下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经总理批准)。在此日期之后,这些分支机构还能在越南运营吗?
关键词:第72/2006/ND-CP号法令
外国卷烟公司 BBT、菲利普莫里斯和日本烟草公司在越南的所有三个分支机构均在贸易部许可证下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经总理批准)。在此日期之后,这些分支机构还能在越南运营吗?
政府最近颁布了关于外国贸易商在越南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的第72/2006/ND-CP号法令(第72号法令),取代了2000年9月6日关于外国贸易商和旅游企业在越南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的第45/2000/ND-CP号法令(第45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