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商联盟营销收入适用5%个人所得税
越南税务部门明确,个人在电商或数字平台从事数字内容创作、产品推广和联盟营销取得的经营收入,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率,并须按第68号和第141号法令办理登记、申报和缴税。
关键词:数字平台
越南税务部门明确,个人在电商或数字平台从事数字内容创作、产品推广和联盟营销取得的经营收入,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率,并须按第68号和第141号法令办理登记、申报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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