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1400-1407)的国家和法律
与陈氏交往密切、在朝廷影响力较大的贵族胡贵利于1400年篡夺了陈氏家族的权力,废黜了国王,建立了新的王朝——胡氏王朝。胡贵利自立为王,将国家更名为大五,并将永禄(清化省)定为新首都,并称之为西都(西都)。
关键词:国家
与陈氏交往密切、在朝廷影响力较大的贵族胡贵利于1400年篡夺了陈氏家族的权力,废黜了国王,建立了新的王朝——胡氏王朝。胡贵利自立为王,将国家更名为大五,并将永禄(清化省)定为新首都,并称之为西都(西都)。
1226年,陈氏家族从李朝手中接管了权力。陈朝时期,封建君主政体在李朝已经奠定的坚实基础上继续稳步发展。
随着早期黎朝的衰落,其最后一位国王黎龙定于 1009 年去世,李朝(1009-1225)诞生,开启了越南民族历史的新时期。大规模建设开始,为民族和独立封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综合基础。
在越南历史上,10世纪在许多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可以说是该民族历史的转折点。所有这些变化,都是围绕反抗北方封建帝国的统治,夺回民族独立,从而结束了千余年的依赖和亡国状态,开辟了国家发展的新时期。
雄王时期的国家,即文朗国和后来的悠乐国,只是国家的原始形式,尚无严密明确的政治机构和集中的中央行政机构。它只是比部落联盟更高层次的一种组织形式。这样的国家由于缺乏文字,还没有成文法,社会关系仍然非常简单,由习惯法规范。
继承是法律的重要特征之一。今天的越南法律不能不继承过去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价值观。
工业园区每天产生超过100万立方米的废水,其中70%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多达57%的工业园区没有污水处理系统。即使是那些这样做的人,也只有一半符合标准。
越南购物者现在对食物的口味似乎与传统上越南美食的吸引力有所不同。
值此第十二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际,VLLF采访了联合国驻越南驻地协调员约翰·亨德拉先生。
5月25日,越南国家银行行长发布了第03/2007/CT-NHNN号指令,旨在控制证券投资和交易信贷的数量和质量。它要求信贷机构将其为证券交易和投资融资而发放的未偿还贷款和商业票据贴现保持在其未偿还贷款总额的3%以下。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越南的环境法仍然是一个年轻的法律体系。在20世纪,当经济增长被认为是国家发展的唯一动力时,环境问题并未被视为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