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决大部分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扩大了法院处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该法将于 2011 年 7 月 1 日生效。
《行政诉讼法》扩大了法院处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该法将于 2011 年 7 月 1 日生效。
越南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客观和主观原因,社会保障纠纷不断增多、形式多样。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是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形成和发展的一个新制度。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已同意立即将越南的鲶鱼从其消费者指导手册的红色名录中删除。
财政部已通过第 122/2010/TT-BTC 号通知(简称“122 号通知”),扩大了国家对商品和服务定价的控制。 122 号文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生效,要求几乎所有从事实行价格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贸易的企业向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或申报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登记或申报其商品和服务的“组成部分”的价格。
越南刑事诉讼制度是在1988年第一部刑事诉讼法颁布后正式确立的。它吸收了适合越南实际情况的对抗式诉讼制度的一些先进思想,但仍然具有纠问式诉讼制度的典型特征:
越南家政服务的特点是缺乏专业性和法律关系,不仅使女佣处于不利地位,也给雇主带来麻烦。分析师一致认为,需要制定明确且具体的法规来保护双方。
在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部分民事案件应当参照先例进行审理。但这一提议并未得到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支持。本文探讨了先例的性质及其对越南法院诉讼程序的可能影响。
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从三个重要方面影响工资和工资政策。首先,进一步的经济一体化扩大了工资差距,这与越南维持低收入差异的承诺相矛盾。
现在和以前一样,总有一些为国家有功的人出现,他们受到国家和社会的表彰和物质和精神上的特权。然而,特权政策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因国家而异,取决于每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历史条件以及习俗和惯例。
越南竞争管理局本月发布的一份长达 462 页的报告称,法律问题仍然是越南企业竞争的障碍之一。
在任何证券交易市场中,从未公开的知识中获利的诱惑都是难以抗拒的。一家小公司的低层经理偶然发现了一些不适合他的信息——这些信息表明他的雇主很快就会被微软收购——他无法抗拒根据这些信息采取行动并投资于他雇主的股票。
尽管第 50/2005/QH11 号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规定,违反公共道德的发明在越南不受保护,但该法并未明确哪些发明被视为违反公共道德。因此,是否应以专利发明的实施受到国内法限制为由拒绝一项发明的问题,一直是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争论的焦点。游戏系统的可专利性就是一个例子。
社会救济是人类最早采取的社区救助措施,在各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越南工商会 (VCCI) 进行的一项调查,越南各部委的法律和监管执法工作首次接受商界的评估。
根据有关对商业银行实施更严格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迈进的公开声明,越南国家银行(“SBV”)于2010年5月20日发布了第13/2010/TT-NHNN号通知,规范信贷机构运营中的审慎比率。
随着越南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于2010年1月1日生效,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推出了详细的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随着越南正在发展市场经济,特别是劳动力市场,失业保险已成为社会保险的重要形式,直接促进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由于不符合规划,钢铁行业正遭受严重的过剩,有30多个钢铁项目的许可超出了该行业的官方计划。这些项目每年总共为该行业注入了 6000 万吨的额外产能,而监管不力和地方当局松懈是罪魁祸首。
毫不夸张地说,Vedan[1]杀死了Thi Vai河。多年来,该公司将味精厂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偷偷”排入河中,严重污染了水道,损害了群众的生计。
有律师揭穿了被指控污染Thi Vai河的外资味精生产商Vedan Vietnam所采用的伎俩,以逃避其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河中的法律责任,并尽可能避免支付胡志明市、同奈省和巴地头顿省受影响农民索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