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概览:越南的商标异议
在越南,商标异议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第三方在越南知识产权局(VNIPO,前身为 NOIP)正式注册商标申请之前对其提出正式质疑。商标异议旨在防止可能侵犯现有权利或在市场上造成混乱的商标注册。这是避免未来法律纠纷和品牌损害的主动措施。
1. 什么是越南商标异议?
根据2022年修订的越南知识产权法,异议通知应在商标申请公布后5个月的具体期限内提交。然而,在 5 个月的异议期限到期后,任何第三方仍然可以向 VNIPO 提交第三方意见。在 VNIPO 为所申请商标颁发保护权(注册证书)之前,可以随时提交此提交
第三方意见允许任何人向 VNIPO 审查员提请有关待审商标申请的相关信息或疑虑,即使是在正式异议期之后。此信息可能涉及商标不应注册的原因(例如,缺乏显着性、与在先权利冲突等)
2. 谁可以在越南提出商标异议?
在越南,根据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2022 年)第 112a 条,任何第三方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这意味着提出异议的权利被广泛授予。您无需成为在先类似商标的所有者或拥有直接商业利益即可提出异议。任何认为自己的权利会因商标注册而受到不利影响的个人、组织或企业都可以提出异议。这包括在先商标的所有者、驰名商标的所有者或具有其他合法利益的各方。

3. 在越南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知识产权法,在越南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主要围绕以下标准:
[i] 混淆的可能性:
越南知识产权法允许基于与越南广泛使用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混淆的可能性提出商标异议。详细:
第 74.4 (i) 条明确允许基于与驰名商标的相似性提出异议,无论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在越南法律下享有更广泛的保护。如果商标申请可能损害驰名商标的独特性或声誉,即使商品或服务不相似,也可以提出异议。
第 74.4 (g) 条允许基于与未注册商标的相似性提出异议,只要该商标已在越南的类似或相同商品或服务上得到广泛使用和认可。
越南知识产权法确实规定了拒绝注册商标的理由,如果该商标不仅与在先商标,而且与工业设计、商号和版权令人混淆地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