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表示,勤俭节约和打击浪费是内在联系的,是实现家庭、国家和社会繁荣的两大支柱。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撰文强调厉行节约。
越南通讯社(VNA)谨介绍该文章的译文。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节俭实践和打击浪费有着内在的联系,是实现繁荣的两大支柱,无论是在家庭、国家还是社会层面。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是每个人和整个社会的日常生活的需要,是建设文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这必须成为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并应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日常文化规范。
越南文化长期以来以节俭和朴素为核心价值观。勤俭节约的风俗,已成为一代又一代口口相传的谚语和民俗话,如:“善花钱则饱,善经营则温暖”,“勤俭的穷人,比浪费的富人有更好的结局”,“寸土寸金”,“丰收时,不要忽视玉米和红薯”,在困难的时候,你想和谁在一起?你?和“限量消费,适度使用”,以及“节俭确保财务准备/避免在需要时给他人带来麻烦……”
越南革命伟大导师胡志明主席树立了勤俭节约的光辉榜样。在领导八月革命取得胜利后,面对饥荒、文盲和外国入侵的同时威胁,他在1945年9月3日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六项紧迫任务。他强调发起了一项全国运动,以增加生产和实行节俭来对抗饥饿和重建国家。胡伯伯反复解释节俭的含义,以便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它:“什么是节俭?是节俭,不铺张,不浪费,不粗心……节俭不是吝啬。不需要的时候,连一文钱都不应该花。但是当涉及到有价值的事业时,为了人民,为了祖国,无论需要多少努力或金钱,我们都必须愿意。这才是真正的节俭。”节约要求坚决反对奢侈……奢侈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对他来说,节俭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艺术。他强调了节省劳动力的重要性:“一个人应该能够完成两三个人的工作。”他还强调时间管理:“要准时,不迟到、早退。工作要快、要彻底。今天的任务今天就完成,不要拖到明天。记住,人民用汗水和泪水为我们付出了代价,浪费时间就是欺骗他们。”他要求政府节约用钱、用资源,拯救人民
历次革命时期,党和国家都特别重视厉行节约,并将其作为最高国策。战时,在党和胡志明主席的领导下,在胡伯伯、广大干部、党员的开拓下,全体公民合理消费、勤俭节约,勒紧裤腰带,吃苦耐劳,把一切资源投入前线,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贡献。自革新以来,党就这项工作颁布了各种政策和指示,包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于2012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提倡节约和防止浪费的第21-CT/TW号指示;越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在这一领域的领导的2023年12月25日第27-CT/TW号指示;同样是越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于2025年1月16日关于加强党在勤俭廉洁价值观教育中的领导的第42-CT/TW号指示; 2016年5月15日中央政治局关于促进学习和实践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的第05-CT/TW号指示,明确指出需要“组织广泛学习、传播和交流……胡志明勤俭廉洁、正直正义的思想和道德榜样”;党中央委员会2021年10月25日第37-QD/TW号条例
随着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落实,全党全军厉行节约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干部和党员,着力削减经常性开支,发挥领导干部节俭的作用。一些机关、单位已书面宣布,在大会、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不再接受贺花,以示节俭。现在,许多年终会议或回顾会议都更加简短、高效地进行,使用在线格式并避免使用印刷材料,以节省时间和金钱。高级官员出差共享汽车已在不少地方得到应用。闲置土地和拖延已久的规划项目逐步得到解决。办公楼的管理和使用现在是按照正确的目的并在规定的限度和标准内进行的。许多企业加强对生产成本特别是间接费用的控制,降低产品价格,同时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强消费规范管理,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特别是2024年底以来,根据党中央的结论,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领导指导基本完成了中央和地方党、政府、国会和越南祖国阵线组织机构的改组和精简工作。这减少了单位数量,削减
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节俭实践仍然面临着重大挑战,而且成效很低。现有的节俭政策和指示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国有资产和预算资源的浪费和损失继续大范围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节约还没有成为常态,很多干部、党员、公务员和群众的日常意识中还没有节约。浪费不仅存在于国家机关,也存在于日常社会活动中。在全国人均收入刚刚跨过中等收入线、劳动生产率仍然较低的情况下,一些民众特别是年轻人对洋品牌、奢侈品的喜爱、奢侈的送礼、消费观念的抬头。尽管有模范干部、党员秉持党的理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负责任地管理公共资产,抵制权力和奢侈的诱惑,但也有不少干部、党员缺乏责任感,沉迷于物质享受,造成预算和资产损失,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或利益集团。
造成这些弊端的根本原因是一些机构、组织和个人缺乏责任心和决心;政策、法规、规章不完整或者不明确,存在漏洞;偶尔、敷衍地实施节俭和反浪费措施。一些部委、部门和地方尚未主动制定解决方案,将节约和反浪费做法纳入各自领域。 《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法》尚未真正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其规定仍然过于笼统,未能建立有效的执行机制。节约实践和打击浪费的计划往往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融入到机构、单位、地方、家庭或个人的运作中。缺乏明确的目标、指标和评价标准。尽管已发现许多浪费和违规案件,但处理仍然缓慢;对节俭或揭露浪费的人没有及时给予表彰,从而影响了遵守情况。各级厉行节约、反浪费检查尚未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三届十一中全会大力支持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包括进一步精简政治体制组织结构、合并部分省份、解散地区行政机构、合并人民公社等。这些改革为新时代全国节约实践从根本上提高奠定了基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快速可持续发展”和“积极主动、自力更生、自主发展”的最高标准,实现“稳定、发展、改善民生”的总目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建设精干强干、高效有力的组织架构的同时,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