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从 2025 年 9 月起,多项法律文件将在越南生效,包括支持行业项目的激励措施和更严格的银行法规,到废水管理和学校外语教学的新标准。
从 2025 年 9 月起,多项法律文件将在越南生效,包括支持行业项目的激励措施和更严格的银行法规,到废水管理和学校外语教学的新标准。以下是其关键条款的摘要。
第 205/2025/ND-CP 号法令:扩大对支持工业项目的土地、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激励措施
该法令于9月1日起施行,规定建立专门为产业产品配套的设施或研发中心的项目,可根据土地法的规定,享受减免土地租金的优惠,并享受产业配套发展计划对研究设备投资的财政支持。对优先发展名单内的企业,可给予高达50%~70%的科研、人力资源培训、技术转让、质量检验、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费用支持。
从事配套产业产品研究和技术转让的组织和个人,享受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国家科技发展基金等国家资金和项目的优惠。企业还有资格获得产品测试、检验、验证和质量认证的财政支持。
此外,该法令还出台了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并购咨询等政策,同时鼓励设立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中心。这些措施旨在增强企业能力,提升价值,促进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供应链。
国家废水新技术法规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现自然资源和农业部)发布的一系列介绍国家废水技术法规的通知将于9月1日生效。其中包括关于畜牧废水的04/2025/TT-BTNMT通知;关于生活和城市废水的第 05/2025/TT-BTNMT 号通知;关于工业废水的 06/2025/TT-BTNMT 通告。
根据04/2025/TT-BTNMT号通知,畜牧废水接入城市或居民区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时,必须符合系统所有者、管理或运营单位或当地政府法规的要求。
05/2025/TT-BTNMT 号通知明确规定,某些产生废水的商业和服务机构应作为生活废水源进行管理。其中包括住宿和餐饮服务;酒店;短期出租的别墅或公寓; guest houses; inns;寄宿处及类似设施; and student dormitories.
同时,06/2025/TT-BTNMT号通知对排入受纳水体的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设定了限值。
第 210/2025/ND-CP 号法令:有资格向创新型初创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出资的六类资产
该法令于9月15日生效,对第38/2018/ND-CP号法令中有关中小型创新型企业投资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根据新规定,创新型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基金可由至少 2 名、最多 30 名投资者设立,投资者根据基金章程出资。此类基金不得向其他风险投资基金注资。
符合出资资格的六类资产为: (i) 越南盾 (VND); (ii) 土地使用权; (三) 知识产权; (四) 技术; (v) 技术知识; (vi) 其他可以用越南盾计价的资产。除了现金之外,合格资产的扩张还为创新型初创企业获取多样化资源创造了更多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