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Vilasia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Nhung Nguyen 写道,尽管出台了新的法律,但精简的承诺与支离破碎的解释相冲突。

Nhung Nguyen,Vilasia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然而实践讲述了一个更复杂的故事。尽管立法者的目的是简化程序,但企业和投资者仍然遇到障碍。其中一些是由于新法律本身之间的不一致,而另一些则是由于省级当局的不同解释。这些差距在房地产项目转让领域尤为严重,房地产项目转让仍然是资本流通和项目重组的重要渠道。
无土地使用权流转仍困难
2023年《房地产商业法》最显着的创新在于,它允许开发商在履行与土地相关的财务义务后立即转让项目,即使他们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这被视为一个突破。实际上,一旦财务义务得到解决,投资者通常仍需等待数月才能颁发证书。新规则预计将缩短等待时间,简化买方和卖方交易并加快项目进度。
为了实施这项改革,政府发布了 2024 年第 101 号法令,规定了土地和土地附属资产登记的详细程序。该法令第43条明确区分了两种情况:转让人已经获得证书和尚未颁发证书。在后一种情况下,档案仅需要双方已完成财务义务的证明,以及土地分配或租赁决定。
各省已开始将其纳入自己的行政系统。例如,在河内,人民委员会已发布决定,规定了无证书项目转让所需的文件。
从纸面上看,改革很简单。然而,在实践中,土地管理机构仍然犹豫不决。许多人继续推迟批准,直到颁发证书,他们认为根据《2024 年土地法》,没有证书就无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土地附属资产。
这里存在法律冲突。 《土地法》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商法》规范房地产项目交易。将《土地法》严格适用于项目转让,破坏了《房地产商业法》本应实现的改革。
结果是,一项用意良好的精简措施却在执行时陷入停滞。投资者并没有更快地达成交易,而是陷入了文书工作的泥潭。
纳税义务时间不明确
另一个问题出现在纳税义务的时间上。
在以前的制度下,每当有年租金的租赁土地项目转让时,国家都会先从卖方手中收回土地,然后将其重新出租给买方。重新租赁决定的日期标志着买方财务义务的开始,并成为卖方和买方之间的明确分界点。
新框架改变了这一点。当买方是国内企业时,101号令不再区分年度租金和一次性租金。在这种情况下,不再有重新租赁的决定,因此没有明确的法律截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