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财政部提出建议,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中列入对金条转让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款,初始税率为交易金额的0.1%。
该提案将原金、黄金首饰和艺术品黄金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阮岱大学金融与银行学院的阮光辉表示,该提案标志着一项重大举措,反映了国家加强对长期与投机风险和波动性相关的市场的监管的努力。
在实践中,金条主要用于囤积或短期投机。因此,有必要对这些交易征税,以提高透明度、遏制投机交易并增加国家预算收入。
不过,他指出,对于大多数越南人来说,购买少量黄金进行储存是一种长期的文化习惯,与财务安全和审慎有关。因此,政策应包括对小规模长期持有者的免税或减税。这将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体现税收管理的以人为本的本质,确保国家主要监管大规模投机行为,而不是传统的储蓄行为。
休伊表示,拟议的利率足够低,足以避免震惊市场或公众,但在两个关键方面有意义。首先,它引入了一种透明的机制,所有金条交易都必须通过正式系统,使当局能够收集准确的数据。其次,它为政府观察市场行为并逐步进行调整提供了初步依据。
与此同时,商业科技大学讲师 Nguyen Ngoc Tu 博士认为,对金条转让征收 0.1% 的税可能太低。该税率与证券交易的税率相同,但低于房地产转让的税率,不足以抑制投机行为。
他指出,销售零售商品的普通经营户适用0.5%的税率。由于黄金不是国家鼓励的投资,因此采用比食品、药品或乳制品贸易征收的税率还要低的税率似乎是不一致的。
经济学家长期以来一直主张发展金券、黄金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灵活政府债券等安全金融产品,为公民提供更加透明和稳定的投资渠道。
他们建议对每年不超过一两(约37.5克)的小额采购设定豁免门槛,以保护传统的储蓄习惯,尤其是在农村地区。长期持有可以通过减税或免税获得奖励,从而鼓励稳定而不是投机。-(越通社/VL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