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对外投资形式
当前,随着国际一体化不断深入,越南投资者越来越多地将目光投向新的、快速增长的海外“市场”。贸易促进仍然是拓展海外市场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因此,越南投资者需要清楚了解可用的对外投资形式,以确保顺利进入。
根据越南《2025年投资法》(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1]:
依照东道国法律设立经济组织;
根据海外合同安排进行投资;
向境外经济组织出资、入股或者出资,参与其管理;
买卖证券等有价票据,或者通过境外证券投资基金等中介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和
东道国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此外,该活动还受到第103/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4月3日起生效)、第135/2015/ND-CP号法令(自2016年2月15日起生效)以及越南国家银行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的进一步详细指导。
1、按照所在国法律设立经济组织
经济组织是依照所在国法律成立并运作的实体。根据接受投资的司法管辖区,适用的法律可能规定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 [2] 。因此,越南投资者必须选择适当的结构并遵守东道国的法律。事先对东道国市场和法律框架进行研究对于有效实施对外投资项目至关重要。
从越南法律的角度来看,经济组织包括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以及其他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的实体[3]。在此基础上,如果越南投资者在海外设立经济组织,则根据《2025年投资法》第39条,此类活动被归类为直接对外投资的一种形式。
因此,投资者不仅需要遵守东道国有关经济组织设立和运营的法律,而且还需要满足越南法律规定的对外投资条件和程序。其中包括取得《对外投资登记证》(豁免情况除外[4])、办理外汇交易登记等。由于这种形式允许投资者直接控制和管理企业运营,是实践中最常用的对外投资形式之一。
2. 境外合同投资
以海外合同形式进行的投资是越南法律认可的对外投资形式之一。然而,迄今为止,越南法律文书,包括《2020年投资法》、《2025年投资法》及其指导性法令,尚未对这种投资形式提供详细的定义或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