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Allens 河内分公司合伙人 Giles Cooper 先生告诉越南经济时报/VnEconomy,政策框架的变化将释放新的交易机会...
Allens 河内分公司合伙人 Giles Cooper 先生向越南经济时报/VnEconomy 表示,政策框架的变化将为越南可再生能源并购活动带来新的交易机会和结构。

您对目前外国投资者对越南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兴趣有何看法?
在政策清晰度提高和长期需求持续增长的预期的支撑下,外国投资者继续对越南可再生能源行业表现出强烈的兴趣,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领域。最近的政策发展,特别是国民议会第 253 号和第 254 号决议等特殊机制,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并有助于增强人们对未来新项目的信心,特别是随着投资者选择过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步伐。

从并购 (M&A) 的角度来看,投资者越来越关注运营资产,包括之前受监管问题影响但现已接近解决的项目。对于考虑收购可再生能源资产的国际参与者来说,仔细评估许可状态、规划调整、电网连接风险以及遗留监管问题的处理仍然至关重要。
关于直接购电协议 (DPPA) 的第 57/2025 号法令和关于屋顶太阳能的第 58/2025 号法令等改革如何开始影响越南可再生能源并购交易管道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结构?
第 57 号和第 58 号法令引入了基于市场的机制,这些机制在发达电力市场中已很成熟,但在越南仍然是新事物,这越来越鼓励投资者。这些框架允许发电商更好地管理电价风险,确保长期承购,并使收入来源多样化,超越传统的越南电力 (EVN) 支持模式,从而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在需求方面,大型电力消费者(尤其是制造商)在如何构建电力采购、管理电力成本以及满足欧洲和英国等市场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以及绿色出口要求方面获得了更大的灵活性。
在并购背景下,这开始释放新的交易机会和结构,包括屋顶太阳能的投资组合交易、承购支持估值以及与企业购电协议(PPA)相关的早期投资。这两项法规都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整,我们预计这将使它们更加有效。虽然进展缓慢,但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显着而快速的增长。
近年来,您在越南处理许多可再生能源并购交易的广泛工作中,有哪些让您印象深刻的事情?
在棕地并购活动和新绿地投资的推动下,陆上风电项目在过去一年中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25 年 4 月根据第 768 号总理决定通过的修订后的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 (PDP8) 大幅提高了陆上和近岸风电目标,到 2030 年达到 26-38 吉瓦,高于最初 PDP8 中的 21 吉瓦。这标志着对风电的持续政策支持,尽管未来的发展预计将依赖于基于拍卖的电价,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固定上网电价。
对于运营性风电资产交易,关键的监管挑战不是任何单一的法律问题,而是识别真正重要的风险并确定其优先级。没有完美的资产,因此有必要通过尽职调查来评估每个项目的确切状况,识别风险,然后通过相关交易文件中的协议来分配和/或减轻风险。我们发现遗留问题可能会出现在资本投入、土地权、许可和项目合同等问题上。成功的交易取决于集中精力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市场惯例评估风险,并提出使交易得以进行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尽管陆上风电项目没有法定的外资所有权上限,但并购交易仍需接受严格的监管审查,包括并购审批和并购控制许可。因此,仔细的结构、充分的准备和切合实际的时间表至关重要。
最近为越南可再生能源并购提供咨询的主要经验教训有哪些?
一个一贯的教训是,除其他方面外,对土地、监管审批和购电协议等方面的尽职调查至关重要。这些领域往往存在复杂且长期存在的问题。
此外,问题的风险状况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更广泛的政策、政治和执行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因此,仅仅因为在先前的交易中以一种方式解决了一种类型的风险,并不一定意味着在后续的交易中以相同的方式解决它是适当的或可能的。我们与客户合作,集中精力及早有效地识别和评估关键风险。一旦风险被正确理解并评估为可管理的,成功的结果取决于创造性的结构和双方之间的高度信任,以弥合问题并完成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