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一项新指令要求更有效地利用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6月25日第27/CT-TTg号指令规定了加强官方发展援助(ODA)和外国优惠贷款管理、提高效率并加快2026年及以后支付速度的措施。
财政部表示,截至6月15日,按收支记录机制计算的2026年外资公共投资计划全国拨付率仅为拨付计划的9.99%。
地方政府的这一比例达到9.37%,中央部委和机构的比例达到10.79%,均明显低于国内公共投资的支付比例。地方当局实施的转贷计划的拨付率仅为分配计划的8.98%。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部委、中央机构和地方当局的支付率为零。
为加强管理,提高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使用效率,确保总理下达的年度公共投资计划全额到位,支持政府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的目标,该指示要求各部委、中央机构和地方当局将资源集中用于最优先的项目。其中包括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具有较强溢出效应的举措,可以创造长期增长动力,同时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该指令还要求对2026-2030年期间中央预算中外国资金资助的中期公共投资需求进行全面审查。指示各部委和机构不要提议或寻求批准不必要、低效、缺乏明确理由或未能证明足够可行性的新借款、计划或项目。
总理强调,要提高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使用效率,同时确保投资有效性和项目可行性。
项目将根据其支付绩效进行分类。资金将优先用于实施进展顺利的项目、需要提前完成的优先项目、接近完成的项目以及接近贷款协议规定的支付期限的项目。
同时,年度外资投资计划不得将资金分配给尚未到位的项目。对长期拖延拨付、造成损失、浪费或者不当行为,未按规定及时整改的机关、单位,不再批准新项目。资金也将迅速从支付缓慢的项目重新分配到实施绩效较强且有额外资金需求的项目。
该指令进一步要求改进投资规划和项目准备。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办理投资建设手续,确保建设材料供应充足,安排充足配套资金,按照批准的预算支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实施和拨付。
在加快落实的同时,加强对项目选择、投资准备、投资政策审批、资金配置、项目实施以及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的管理、使用和支付等整个项目周期的检查和监督。
该指令强调,外资资本必须用于预定用途、分配给适当的受益人、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同时确保效率、成本效益、透明度和问责制。
指示当局及时发现、预防和严格处理在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资助的计划和项目的提议、批准、实施或支付过程中出现的腐败、不当行为、既得利益行为、串通投标、虚增投资估算、虚增合同价值、损失、浪费和任何其他违规行为。
总理还指示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当局按照规定定期提交外资支出报告。要求各项目制定2026年剩余月份的详细月度拨付计划,明确障碍,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2026年外资公共投资计划足额拨付。这些报告必须在 7 月 10 日之前提交给财政部进行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