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在遭到外国企业的强烈批评后,越南发布了第47号决议,旨在改善外国人的工作许可条件。
河内—2014年7月8日,在受到侨民群体和外国企业的强烈批评后,越南政府发布了第47号决议,旨在改善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的工作许可条件。
该决议规定,专家和技术人员可以证明自己符合“专业培训资格”,或者拥有至少五年的工作经验,而不是两者兼而有之。外籍教师可以拥有大学学位,并且必须是“专业教师”,但不需要任何经验。
工作许可证颁发机构仍可自行决定什么是专业资格或谁是专业教师,但第 47 号决议在工作经验要求方面似乎更合理。
阿波罗越南首席执行官潘氏黄浩表示,这些变化表明政府已经承认企业界的合理担忧。潘说:“我们知道政府必须为当地人保留更多就业机会,但仍然需要进行此类改革,以便让熟练的外国工人有更大的流动性,特别是在教育领域。”
跨国公司表示,他们在越南投资是因为劳动力市场强劲、成本低廉以及进入本地和国外市场的机会。他们的一些投资需要经过专门培训的员工,其技能水平在越南并不容易获得。
此前,越南政府曾试图证明其严格的签证规定是合理的,指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也对外国劳工实施类似的规定;例如,区分“工人”、“技术人员”、“经理”和“专业人员”。越南也实施了几乎相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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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关于外籍劳工的第102号法令在越南生效。该法令要求雇主证明他们需要雇用外国工人。该法令还将广大外国工人的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从三年缩短至两年。许多外国公司认为此举可能会加剧困扰外国和本地公司的技术工人短缺问题。
此外,该法令要求工作许可证申请者必须拥有其具体就业领域专业的四年制大学学位以及同一领域五年的工作经验。
2014年1月20日发布并于2014年3月实施的第03/2014号通知进一步规定,外籍总经理和首席执行官需要提供职位证明文件才能获得工作许可证。这可以通过合同、晋升决定或公司证书的形式进行。
专家必须遵守四年大学学位和五年工作经验的规定。技术工人必须接受至少一年的技术工作培训,并具有至少三年与其在越南工作领域相关的技术工作经验。
这些法律引起了对越南政府的大量批评,并给外国和本地公司带来了许多问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要求四年制大学学位和五年工作经验的法律;批评者认为,这一要求排除了大批有能力为越南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外籍工人。
例如,许多合格的英语教师都是四年制大学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一定在其领域拥有五年的经验。
根据这些规定,位于胡志明市的贝克·麦坚时(越南)律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弗雷德·伯克指出,越南现行法律不会授予比尔·盖茨和史蒂夫·乔布斯工作许可证,因为他们都没有四年制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