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以“Steuererleichterungen und Landnutzungsgebühren für Unternehmen geschaffen”的形式对越南进行了监管,以应对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
没有任何关于科学和技术管理的监管。
鉴于第四波大流行,进一步的刺激措施是可能的;投资者应了解当前的激励措施,以利用并降低越南业务的管理成本。
越南的经济形势正在好转,越南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疫情也随之而来。
政府发布第 52/2020/ND-CP 号法令(第 52 号法令),延长了 2021 纳税年度缴纳税款和土地租赁费的期限。 52号令于4月19日生效,与去年的41号令类似,都是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除了去年第 41 号法令规定的符合资格的公司外,第 52 号法令还列出了其他符合税收延期资格的公司。其中一些是:
出版活动和音乐;
饮料制造、印刷、复印、摩托车制造、预制材料、化工生产;
排水和水处理;
广播和电视、计算机编程和广播;和
纳税期限如何延长?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以下特定纳税延期: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将获得五个月的延期。对于每月申报销售税的纳税人来说,4月份的销售税申报表将推迟到9月份。
企业所得税(C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