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根据一项新法令降低了主要进口产品的最惠国关税税率,以加强贸易关系和供应链准入。
越南根据第 73/2025/ND-CP 号法令(“第 73 号法令”)降低了主要进口产品的最惠国 (MFN) 关税税率,以加强贸易关系和供应链准入。
2025 年 3 月 31 日,越南政府发布了第 73 号法令(修订第 26/2023/ND-CP 号法令下的优惠进口关税表。新法令降低了一系列必需品的最惠国关税税率。此举遵循了 2025 年 3 月 10 日第 06/CT-TTg 号总理指令,该指令呼吁财政部(财政部)紧急修改越南最惠国税收政策,以应对全球贸易变化和供应链需求。
最惠国关税削减涵盖汽车、农产品、能源和工业投入品。这些变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支持越南平衡进口流量、加强与全面战略伙伴(CSP)的关系以及增强国内供应能力的目标。
背景:为什么现在要降低最惠国关税?
财政部税收政策管理司表示,此次修订旨在支持经济增长并增强越南的贸易竞争力。阮国雄局长强调,有针对性的削减有助于越南关税结构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保持自贸协定与非自贸协定贸易伙伴之间的公平。
越南的光热发电网络包括美国、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12个国家以及多个东盟成员国。值得注意的是,越南与美国没有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因此,美国对越南的出口面临最惠国关税,与自由贸易协定涵盖的商品相比,处于竞争劣势。最惠国税率的降低有助于缓解这种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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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号法令规定的主要关税削减
第 73 号法令对汽车、能源、农业和工业领域的各种进口商品引入了最新的最惠国税率。这些调整旨在改善国内市场生产不足的必需品和投入品的贸易条件。这些税率统一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并与越南更广泛的贸易和供应链战略保持一致。
乘用车(HS 8703.23.63 和 8703.23.57)
轿车和四轮驱动车辆(HS 8703.24.51)
木制品(44.21、94.01、94.03)
液化天然气(L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