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国会正式通过新决议,将中央直辖市和省的数量减少到34个。
6月12日,越南国会正式通过一项新决议,实施由6个直辖市和28个省组成的34个省级行政单位的新体制。重组计划预计将清除官僚障碍,简化行政程序,并为可持续增长目标奠定基础。
根据国会新决议,截至6月12日,越南省级行政单位将从63个减少至34个,包括6个直辖市和28个省。其中,安排后将新组建23个单位。批准后,请有关部门抓紧落实,确保新组建的地方管理机构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运作。
重新安排和精简地方机构和组织的组织结构;
为受这项工作影响的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提供支持并及时解决他们的挑战和关切;和
保障社会福祉,保障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满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需要。
评估运营影响
政府的任务是在行政地图和实地准确识别自然区域和边界范围。到6月30日,所有省份预计将同时公布省级和乡级新的行政边界,以及党和地方行政领导机构的更新。
今年早些时候,即2025年4月12日,越南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同意了地方政府重组的拟议计划。 《规划》的主要目标包括撤并省级行政单位、撤销区级单位、撤并公社级单位,从而构建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该计划是根据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60-NG/TW号决议(“第60号决议”)概述的。
越南政府省级行政单位合并计划
根据第60号决议,越南将设立34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
28个省份:高平、奠边、河静、莱州、谅山、义安、广宁、清化、山罗、宣光、老街、太原、富寿、北宁、兴安、宁平、广治、广义、嘉莱、庆和、林同、多乐、同奈、岱伊宁省、永隆省、同塔省、金瓯省和安江省;和
六个中央直辖市:河内、胡志明市(HCMC)、顺化、岘港、芹苴和海防。
4月14日,越南政府发布第759/QD-TTg号决定(“759号决定”),概述了重新调整52个省级行政单位的具体计划。该决定还详细规定了合并后34个省市的预计面积、人口和行政中心。随着第202/2025/QH15号决议于2025年6月12日生效,越南新设省市的名称已最终确定。
城市和省份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