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第 57 号法令引入了上限关税、新的 DPPA 模式和屋顶太阳能限制,重塑了可再生能源投资规则。
第 57/2025/ND-CP 号法令(“第 57 号法令”)为越南可再生能源行业引入了关税上限、屋顶太阳能限制和批发市场一体化。让我们了解该法令带来的新的合规性、定价和基础设施挑战。
仅实施八个月后,越南就以第 57 号法令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框架,取代了第 80/2024/ND-CP 号法令(“第 80 号法令”)。新系统建立了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使可再生能源生产商能够直接向大消费者出售电力,而不是通过越南电力公司(EVN)。
从第 80 号法令到第 57 号法令的演变
2024 年 7 月颁布的第 80 号法令是越南首次尝试将 DPPA 正式化。然而,它施加了严格的标准,阻碍了采用。大电力用户被要求保持平均每月用电量正好200,000千瓦时,并且连接电压为22kV或更高,这排除了许多潜在参与者。其资格仅限于至少 10 兆瓦的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厂,这排除了更小、更多样化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该法令还缺乏对私人电网连接定价规则的明确规定,并提供了限制性的合同模板。它给投资者带来了不确定性,因此减缓了投资速度。
第 57 号法令的改进
第 57 号法令通过以下改进解决了这些问题:
灵活的资格:资格现在不再是固定的消费门槛,而是根据越南批发电力市场(VWEM)的规定,允许工业和贸易部(MOIT)根据电网状况调整门槛;
扩大能源来源:除了太阳能和风能之外,至少10兆瓦的生物质发电厂现在也符合资格,认识到越南农业和林业废料的潜力;
屋顶太阳能参与:多余的太阳能可以以相当于上一年平均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给EVN;
定价改革:对私有电网交易引入了上限价格,但各方可以在这些限制内灵活谈判;和
合同明确性:该法令删除了规定性模板,并为开发商和买家提供了更多的商业自由。
DPPA型号:自网和并网
新法令有两种 DPPA 模型,以适应不同的用户和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