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 IFC 法律框架、仲裁选项和跨境投资者争议解决机制概述。
“探索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系列”系列的第二部分重点介绍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框架。它以第 222/2025/QH15 号决议为基础,概述了国际金融公司如何在适用法律和争端解决方面实现更大的灵活性,从而加强跨境投资者的法律确定性和可执行性。
越南国际金融公司拥有独特的法律和争议解决体系,旨在促进跨境投资和商业运营。这些活动主要受第 222 号决议及其相关法规管辖,越南国家法律在需要时提供额外指导。
该框架允许当事人在国际交易中利用外国法并选择争议解决方法,例如仲裁或法院,包括国际金融公司的国际仲裁中心(IAC)和专门法院。这种设置提高了法律的清晰度和投资者的安全性。
另请参阅: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第 1 部分:监管框架
越南 IFC 法律框架
管辖法律框架
国际金融中心 (IFC) 内的投资和商业活动受第 222 号决议及其实施和指导条例的管辖。当这些指令缺乏具体规定时,越南其他现行法律优先。
外国法的适用
对于至少涉及一个外国实体的交易,当事人可以同意该交易适用外国法律。这种灵活性受到一个重要的限制:如果外国法律的适用会违反越南法律的基本原则,则不得适用。
如果没有就适用法律达成一致的,则适用与交易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及所有权、其他不动产权益、租赁或者以不动产抵押的交易,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适用原则
适用法律的优先顺序如下:
如果存在重叠条款,第 222 号决议及其指导性法律文件优先于其他法律或国民议会决议。
国际金融公司成员可以选择采用根据该决议后颁布的法律或决议引入的更优惠的机制或激励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