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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期间的新物流规定

2021-09-07 01:0010Vieter编辑部lnt_partners

核心摘要:Covid-19大流行的再度流行给世界各地的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害。越南实施了多项封锁措施来遏制 Covid-19 的传播,但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供应链的连续性,进而影响了物流活动。为了在Covid-19期间支持运输企业,越南发布了多项法律文件,以促进运输活动的有效开展。

1. 封锁期间允许运营的基本服务指南

目前,共有三个锁定指令:

第 16/CT-TTg 号指令(“指令 16”)和第 15/CT-TTg 号指令(“指令 15”)仅允许提供必需商品或服务的企业维持运营。

第 2601/VPCP-KGVX 号官方调度列出了允许运营的服务,如下所示:

工厂、制造场所;

交通/建筑工程;

基本业务(食品、药品、汽油、石油、电力、水、燃料等);

教育机构、银行、金库和银行服务提供商、企业支持服务(公证服务、律师服务、车辆登记、担保交易登记等)、证券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货物运输、进出口服务、医疗服务、太平间服务。

2021年7月27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了第4481/BCT-TTTN号正式通知,最终确定了必需品清单,分为四组,包括:

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

以及其他服务于当地制造业和日常生活活动的产品。

第 15/2018/ND-CP 号法令进一步规定了基本食品清单,包括:

瓶装水、矿泉水、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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