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河内指示市政府部门落实绿色项目分类、循环经济举措和环境等方面的政府指导方针。
河内已指示市政部门实施政府关于绿色项目分类、循环经济举措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框架的指导方针,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利率补贴铺平道路。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维强签署了关于落实2026年9月17日第46/2026/QD-TTg号总理决定(第46号决定)的第6035/UBND-NNMT号公函。
该决定为绿色项目分类、循环经济标准评估和ESG标准应用提供了技术指南。
根据46号决定,执行经认证的绿色或循环项目并提交ESG实施报告的企业、商业家庭和个体工商户将有资格根据适用法规获得利率支持考虑。
根据该市的指示,河内农业和环境部将作为协调机构,与相关部门、部门和乡级人民委员会合作传播该决定。
该部门的任务是指导国家管理范围内绿色和循环项目的环境和农业标准的实施。
该部门必须编制第46号决定范围内的项目清单,并报告农业和环境部。它将建议市人民委员会每半年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在市门户网站上公布绿色、循环和ESG合规项目认证名单。
此外,该部门还将检查、监控和解决农业和环境领域独立评估实体的违规行为,同时监督项目合规维护。
同时,河内财政部负责领导投资管理系统的数据集成并监督治理框架的实施。它将根据权力下放评估财政资源和国家预算能力,同时动员替代金融机制来支持绿色和循环项目。
财政部还将根据法律审计和行政违规框架对独立评级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确保项目合规。
河内工贸部将监督能源、加工和制造领域的项目实施。该部门的任务是推广资源高效、低排放和可持续的生产模式,同时评估产业共生和循环联系的标准。
河内建设部将处理建筑、城市发展、技术基础设施和交通等领域的项目,推广资源节约型材料、低碳建筑技术和可持续城市解决方案。
根据第 46 号决定,绿色项目必须满足指定部门的特定资格要求。所附技术附录概述了10个能源项目类别、3个交通类别、2个建筑类别、3个水资源类别、12个农业、林业、土壤和生物多样性类别、6个加工制造类别和9个环境服务类别的要求。
对于循环经济项目,《条例》定义了8个循环设计与制造项目组、2个循环利用项目组、5个资源回收项目组、4个产业共生与循环集成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