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由合伙人 Ngoc Anh Bui、律师 Ngan Nguyen 和律师 Viet Tran 撰写
1. 越南竞争委员会(VCC)成立
2023 年 2 月 10 日,政府颁布了关于 VCC 的职能、职责、权力和组织结构的第 03/2023/ND-CP 号法令(“第 03/2023 号法令”)。第 03/2023 号法令指定 VCC 为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与反垄断法规和更广泛的竞争问题相关的事务。
自越南国会通过的第23/2018/QH14号竞争法(“2018年竞争法”)生效之日(即2019年7月1日)以来,越南竞争和消费者管理局(“VCCA”)尚未被授予根据2018年竞争法进行调查和解决程序的权力,因为该特定管辖权属于VCC的职权范围。 VCCA 的主要职能是接收与暗示违反竞争法的行为有关的投诉。随后,VCCA 在这些案件中发挥解释作用,并提供必要的建议,以遏制不公平的市场竞争行为。它有助于收集应在 VCC 成立时处理的记录。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VCC 将对反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禁止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经济集中或合并申报等事项进行权威控制。
经过长期的期待,VCC 的成立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该监管机构的成立标志着加强越南市场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的关键时刻。 VCC 对反竞争协议、市场支配地位、不公平竞争行为和经济集中等事项的权威管辖权预计将为越南商业环境增加大量的问责制和透明度。
2. 反竞争协议
2018 年竞争法概述了各种类型的反竞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确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协议;
共享客户或共享消费者市场或商品和服务供应来源的协议;
协议的一个或多个当事方在参与货物和服务供应招标时赢得投标;
将非协议方的其他企业排除在市场之外的协议;和
其他具有或可能具有反竞争影响的协议。
自2018年《竞争法》生效之日(即2019年7月1日)以来,根据我们的公开搜索,有几起向VCCA报告的可能被禁止的反竞争协议的实例,概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