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作者:合伙人 Duyen Ha Vo 和律师 Lien Nguyen
越南国会批准了新的投资法(以下简称《法》),标志着越南投资制度的重大改革。该法将取代 2020 年投资法(经修订),将于 2026 年 3 月生效,但某些条款稍后生效。
该法引入了一些重大改革,旨在简化投资程序、重新调整投资激励措施并使投资政策与越南的战略经济优先事项保持一致。下面重点介绍了主要进展。
优惠投资领域
优惠投资行业清单(即无论项目地点如何都有资格享受税收和土地相关激励措施的行业)清单已得到简化。政府被授予更广泛的权力来制定法定清单并根据国家战略指定其他优惠部门。
主要变化包括:
将“软件开发和数字内容”升级为“数字化转型、数字科技产业、半导体产业”。
增加政策驱动领域,包括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推广新经济模式等。
取消多个制造和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包括:
电子产品、重大机械产品、农业机械、汽车、船舶制造(后来被政府规定列为“优先机械工业”的除外);
废物收集、处理、回收或再利用;水资源的开发、储存和恢复;和
发展城市公共客运。
关于第 (b) 项,总理通过第 687/QD-TTg 号决定批准了 2022 年越南循环经济发展计划 (CE)。该计划旨在通过加强国内外利益相关者的认识和投资,并利用CE模式“绿色”经济的关键部门,扩大CE的采用。到2025年,CE项目预计将带来可衡量的经济、社会、技术和环境效益,目标是处理/回收85%的塑料废物,减少50%的海洋塑料垃圾,减少不可生物降解的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同时扩大有机废物回收能力。到2030年,循环经济项目旨在成为一次能源节约和更大的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的主要推动力,额外目标是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合规收集和处理50%的城市城市垃圾,回收100%的城市和70%的农村有机垃圾,并消除城市地区循环能源产生的城市垃圾的直接填埋。
越南尚未制定专门针对共享经济的单一、全面的法规。相反,共享经济模式是通过总体政策方向和针对特定部门的立法进行管理的,通常采用受控试点或“沙盒”制度,这些制度后来可能会扩展到更成熟的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