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世纪初期的宪政思想就像一股生机勃勃的力量蔓延到了全国。越南人第一次能够接触到宪法、民主、平等、公民权利等新的政治问题,这些问题在封建社会中是从未有过的,与君主专制制度完全对立。
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越南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君主制,所有国家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都属于国王,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只不过是皇帝与臣民的关系,其最高行为准则是儒家绝对尊重王权的原则。
19世纪末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时,外国统治者并没有向越南引入民主的、资产阶级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议会、选举、立宪……制度),而是维持当地的封建政权,强加基于一元制度的法国殖民政权——印度支那总督政权(印度支那的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印度支那总督手中)。一个法国人)。
因此,到了19世纪末,当时越南社会的主流政治和法律意识形态已经是君主制意识形态,而没有给立宪意识形态出现的机会。
19世纪下半叶,法国殖民主义者于1858年开枪入侵越南后,针对外来侵略者的武装斗争多次广泛爆发,其中最强烈、最突出的就是“救王”运动。这些斗争运动都是由封建知识分子领导的,目的是驱逐法国殖民主义者,帮助国王恢复独立和主权的君主政体。到19世纪末,反法运动基本上已经宣告失败。这证明了君主制意识形态在政治舞台上的无能和过时。
面对“芹王”运动的失败和海外现代主义思潮的强烈冲击,20世纪初期的越南爱国运动出现了从君主专制思潮向以潘佩珠领导的“东渡”运动和潘珠领导的“东经义实”运动为代表的民主资产阶级思潮的重大转变。郑.当时的越南爱国志士走上了民族解放的新道路:日本的现代主义运动、中国陈海(1911)革命开辟的现代主义道路、法国大革命所开辟的道路。虽然颜色不同,但实际上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其核心内容是宪政思想。
一、潘佩珠的宪政思想
20世纪初越南爱国志士的典型之一潘佩珠(1867-1940)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很快意识到了这一情况,从君主制立场转向了资产阶级民主立场。 1904年,他成立了名为“维新会”的政治组织,主张依靠日本驱逐法国殖民主义者,获得民族独立,首先送年轻人去日本留学。 1912年,他建立了一个新的政治组织,名为“越南光复会”(越南光复会)。但由于法国殖民主义者的猛烈镇压,他的两次运动破裂,他本人也被法国人软禁至顺化去世。
在他的整个活动中,潘佩珠充分意识到国家有一部宪法的必要性。潘佩珠在1907年所著的《德静国丹曹》中,高度评价日本颁布宪法,是越南第一位宪法思想家。
直到1929年,虽然仍未能恢复国家独立,但潘佩珠亲自起草了越南宪法。 1932年,他在1月9日接受《东西报》采访时,重申了一个国家有自己的宪法的重要性:“我认为我们的国家迄今为止还没有宪法,现在颁布宪法不仅是一件好事,而且是必须的。当然,要有一部宪法。就我而言,我心里已经孕育了一部效仿英国、英国等国家的宪法而制定的宪法,日本、美国、德国、俄罗斯……”但是,对他来说,“只有选择适合我们人民智力水平的适当内容”,这样的宪法才能得以完善。
所以,潘佩珠是一个非常重视宪法的作用和重要性的人。在越南当时被称为“安南图法”的法国殖民地的情况下,民族、民族独立和主权的观点必须成为宪政思想的前提和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潘佩珠的观点是非常明确和具体的。缺少其中一项,国家就不能成立。”他分析了这三个要素之间的有机关系:“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重要的是独立和绝对主权,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潘佩珠表示,恢复独立和主权是越南的首要任务。
国名和国旗是独立主权国家的象征,潘佩珠高度重视。在法国统治下,该国的国名被称为“An Nam thuoc Phap”(法属安南),但遭到潘佩珠拒绝,他在其政治组织“越南光复会”等政治组织或在其著作《越南失落史》、《越南国学研究》等书中使用“越南”名称。越南国家历史)...
封建政权下的越南没有国旗,只有国王的旗帜,据潘佩珠说,“一个国家只有皇帝的旗帜而没有国旗,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甚至,当该国被法国殖民主义者征服时,越南使用的是法国国旗,而不是越南自己的国旗。潘佩珠是第一个提到越南国旗的人。 1912年成立后,他的政治组织“越南光福会”就选择了国旗为黄底长方形,象征越南黄皮肤人民,五颗红星簇象征知识分子、农民、工人、商人、军人五个阶层的人民。
宪政意识形态的一个核心要素是对国家机构模式的看法,潘佩珠认为,国家机构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共和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