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我是一家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处的工作人员。我可以在越南进口个人使用的汽车吗?
根据越南享有特权和豁免权主体的汽车和摩托车临时进口、再出口、销毁和转让程序,您可以在越南进口一辆供个人使用的汽车。
首先,您必须准备一份汽车临时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此类档案必须包括:
- 汽车临时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
- 外交部颁发的身份证:1份,附原件以供对照;
- 提单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运输单据:船公司正本1份、副本1份(通过陆路口岸临时进口的汽车除外);
- 贵国主管当局颁发的汽车流通登记或注销文件:1份经过认证的原件越南语翻译件,随附原件以供检查(用于暂时进口目前用作个人物品的汽车);
- 由您所在的越南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您的个人物品从您的国家转移到越南或将工作转移到越南:1份原件;
- 外交部核发的免税汽车进口配额簿:交海关查验。
您的档案必须提交给您办事处所在省或市的海关部门。
海关收到您的资料后,将审核您的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与您的免税汽车进口配额簿上注明的汽车配额进行核对。如果一致,海关将向您发送收据和答复,并在收到档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进口许可证。
如果您的资料不齐全,海关将按照规定指导您补正。
对于每辆临时进口汽车,将颁发一套临时进口许可证,共三份,上面清楚地显示您(临时进口商)的全名、地址和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年份、制造国家、油漆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气缸容量和车辆状态(全新/二手车)以及根据外交部授予的身份证上您在越南的工作期限计算的临时进口和再出口期限。
汽车临时进口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