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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合并省级部门

2018-05-14 16:2900Vieter编辑部vietnam_law_magazine

核心摘要:根据内政部本月公布的一项法令草案,许多省级部门可以根据政府精简行政机构的决心进行整合或合并。

该草案旨在取代2014年关于省级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组织的第24号令,如果获得批准,全国省级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的数量将减少46至88个。

商务部对各地省级部门的框架数量提出了三种选择。

根据第一种方案,河内和胡志明市将设立不超过20个省级部门,而其余地方将设立17至19个专门机构。如果选择这一方案,全国省级机构的数量将减少至少46个。

根据第二种方案,河内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下设的专门机构数量不会超过20个,与第一种方案类似。但对于其余地区,这个数字将是17-18。如果采取这一方案,全国省级部门的数量将至少减少88个。

第三种方案是,地方可以自行决定专门机构的数量,但不得超过现有机构的数量。

MOHA 支持第一种选择,称这将是一个渐进的重组过程,避免突然的变化。

国会法律委员会原副委员长黎明通指出,制定该法令草案是落实精简国家机构政策的举措。

VOV在线援引Thong的话说:“显然,这些提议有充分的理由。”

“在2011-16年期间对有关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时,我们意识到国家机构可以进一步精简和重新安排,以提高其运作效率和效力。此举不仅可以减少国家机构职能的重叠,而且有助于加强国家管理中的跨学科协调,从而满足正在进行的行政改革的要求,”他说。

哪些省级部门将被合并?

全国各省或直辖市现有21个部门中,司法部门4个;自然资源和环境;劳工、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健康将保持不变。同时,其余17个省级部门的合并、合并或重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

其中,计划、投资等10个省级部门;金融;运输;建造;农业和农村发展;工业和贸易;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旅游;信息和通信,可以根据省级人民委员会的决定保留或巩固。

同时,省城市规划和建筑厅(仅在河内市和胡志明市设立);外交部;旅游部;内政部建议,民族事务委员会可以保留或并入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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