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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儿童临时居留卡

2019-07-15 08:5100Vieter编辑部vietnam_law_magazine

核心摘要:根据2015年9月24日第82号政府令第10.1条规定,海外越南人和海外越南人或越南公民的配偶或子女的外国人免签证,持有免签证文件进入越南的人每次入境将由出入境管制单位颁发六个月的临时居留证。

我来自法国,娶了一位越南女人。我们在我的祖国结婚,但目前在越南工作和居住。我们的儿子持有五年越南签证,但只允许在越南停留90天。我可以为他申请暂住证吗?暂住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规定,我们了解到,您提到的“五年”签证是越南公民子女的外国人免签证文件(免签证文件)(根据2014年《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以下简称《法》)和2015年9月24日第82号政府令,规定海外越南人和海外越南人或越南公民的配偶或子女的外国人免签证) (第 82 号法令))。

根据第82号法令第10.1条,持免签证文件进入越南的人每次入境将由出入境管制单位颁发六个月的临时居留证。免办签证有效期未满六个月的,暂住证的有效期与免办签证有效期相同。就您而言,您儿子的免签证文件的有效期仍超过六个月,因此您可以根据第82号法令第10.2条办理申请延长其临时居留期限的程序。一般来说,持免签证文件进入越南并希望停留超过六个月的人,由越南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担保,并有合理的停留理由,可以考虑并允许再停留六个月。

根据该法,持有 LV1、LV2、ĐT、NN1、NN2、DH、PV1、LĐ 或 TT 签证的外国人可以获得带有相同符号的临时居留卡。因此,您必须先申请您儿子的签证,然后再申请临时居留卡。但由于您儿子仍持有免签证件,您只能在其免签证件到期后为其办理签证。

此外,在所有有资格考虑授予临时居留卡的签证类型中,仅向持有LV1、LV2、ĐT、NN1、NN2、DH、PV1或LĐ签证的外国人的父母、配偶、18岁以下子女的外国人,或作为越南公民的父母、配偶或子女的外国人颁发TT签证。因此,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您的儿子可能会被考虑获得签证和临时居留卡:

• 根据您的资格,如果 (i) 他未满 18 岁; (ii) 您已获得 LV1、LV2、ĐT、NN1、NN2、DH、PV1 或 LĐ 签证;或

• 根据您妻子的资格,因为她是越南公民。

由于您的儿子有资格获得有效期最长为12个月的TT签证,我们建议您考虑根据该法第9.4条为他申请签证和临时居留卡。要为您的儿子申请临时居留卡,您必须(1)为他申请签证并(2)准备临时居留卡申请材料。

申请签证时,您可以根据公安部2015年1月5日第04号通知规定的外国人入境、出境和在越南居留的文件格式,直接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一旦此类文件获得 TT 签证批准,您就可以为您的儿子申请临时居留卡。

(二)申请暂住证材料应当包括:

- 授予临时居留卡的担保人(根据第31/2015/TT-BCA号通知中提供的第NA7号表格制作);

- 授予外国人在越南临时居留卡的声明表(根据第31/2015/TT-BCA号通知中提供的第NA8号表格制作);

- 申请人的护照;

- 两张照片(3 厘米 x 4 厘米),一张贴在申报表上,一张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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