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到 2024 年 1 月 1 日,越南生产、进口和贸易的食品必须贴有营养成分标签。对于小型食品生产商,上述期限将延长一年至2025年1月1日。
卫生部编写的营养标签通告草案强调了这一点。
根据2011年食品法典委员会程序手册制定的草案,每种食品的营养成分表中必须列出以下七种成分: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总糖、脂肪、饱和脂肪和钠。
营养成分标签必须以数字和易于理解、阅读且引人注目的方式显示营养价值,并牢固地粘贴在产品包装上且无法擦除。
此类要求不适用于不含上述营养成分的食品;食品原料;由单一组件组成的产品;天然矿泉水、瓶装水;食盐;醋及其替代品;调味品、添加剂和食品加工助剂;酵母和食品酶;未强化的茶和咖啡以及未包装的食品。
制造商、贸易商和进口商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标记其商品,但生产日期、有效期、成分和警告信息必须显示在纸质标签上。
根据科技部提出的通知草案,产品电子标签的内容将显示在责任贸易商的网站上并附有链接,或通过二维码、商品编号或条形码显示在产品或其消费包装上粘贴的标签上。
在产品保质期结束之前,所有标签信息都必须在网站上提供。- (VL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