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什么是环境保护税?什么是应税对象?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流行的税种,适用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商品。那么,什么是环境保护税?什么是应税对象?
1、什么是环境保护税?
2.什么是征税对象?
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间接税,征收对象是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产品和货物。环境保护税的定义,《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下:
“一、环境保护税,是指对使用时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产品和货物(以下统称货物)征收的间接税。”。
因此,纳税人和应税对象不是纳税人和应税对象。换句话说,纳税人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征税对象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

根据2010年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第67/2011/ND-CP号法令第二条和第152/2011/TT-BTC号通知第一条,应税对象包括:
(1) 汽油、机油和油脂,包括:
- 汽油,乙醇除外;
本条规定的汽油、机油和润滑脂包括在越南销售的各种化石来源的汽油、机油和润滑脂(以下统称为汽油和机油),不包括生物制品(如乙醇、植物油、动物脂肪等)。
生物燃料与化石汽油的混合燃料,仅按化石汽油的数量计征环境保护税。
(三)氢氯氟烃(HCFC)溶液,是指国内生产、单独进口或进口制冷电力设备中用作冷却设备和半导体工业制冷剂的一组消耗臭氧层物质。
(四)应税塑料袋(软塑料袋),是指以高密度聚乙烯(HPDE)、低密度聚乙烯(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树脂为材料制成的薄型塑料袋和包装,不包括符合环境保护法和自然资源环境部指导的环保型成品包装和塑料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