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1973年1月27日签署的关于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巴黎协定》是胡志明时代越南革命外交的巨大胜利,为全民族的共同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留下了包括民族独立和国际团结在内的宝贵外交教训。
越南的抗美战争、民族解放斗争以及巴黎会议谈判是在非常复杂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当时正值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已经形成并日益强大,积极帮助包括越南革命在内的世界革命运动。
但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对建设社会主义、争取民族解放的道路存在不同看法,甚至发生尖锐冲突。另一方面,越南人民的敌人是具有强大经济和军事潜力的美帝国主义。
吸取反法抗战的教训,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在抗战和谈判方针中都秉持独立、自力更生和国际团结精神。这是贯穿巴黎会议整个谈判自始至终的两个基本指导思想。
1965年至1966年底,美帝国主义既升级对越南的侵略战争,又提出“假和平”论调,要求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坐下来谈判。
1967年1月,党中央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开辟新的外交战线,以更加强烈地谴责美帝国主义的罪行和揭露其和平诡计,坚持革命的正义立场,争取包括美国人在内的世界各国社会主义国家和进步人民的同情、支持和帮助。
1968年春,越南军民在整个南部战场(以城市为主攻方向)发动总攻和起义,迫使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政府缓和战争,同意在巴黎和会上与越南坐谈判桌。
1968年5月13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美国政府代表团在巴黎开始正式谈判,标志着越南战争进入新阶段。越南在战场和外交战线上正式展开竞争,其座右铭是“边打边谈”。
越南坚决要求美国无条件停止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轰炸袭击和一切其他战争活动,双方的其他有关问题将在以后讨论。与此同时,美方提出要求朝鲜从韩国撤军,并停止向韩国派遣人员和增援部队。
意识到越南的正确立场和坚决态度,同时也意识到战场上的困难和损失,美国各阶层的反战运动日益加强。
1968年11月1日,美国总统约翰逊被迫宣布结束所有针对越南北部的战争行为。事件发生后,越南和美国之间的斗争开始围绕会议的形式和参与者展开,并达成协议组织四党会议,包括越南民主共和国、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当时的南越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美国和越南共和国(西贡政府)。
主动进入“打和谈”的局面,确实是越南党的伟大创造力,体现了决策上的独立性和自力更生。
1969年,理查德·尼克松当选美国总统,提出了战争“越南化”战略,远征军和一些盟国军队逐步撤出。越南共和国军队是主要作战力量,但仍然由美国通过军事顾问分遣队指挥并提供资金、技术武器和战争手段。
1969年1月25日,越南问题四方会议第一次会议正式召开。在谈判过程中,越南方面在与战争有关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斗争,但集中在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上,即要求美国和盟军从南方撤军,并尊重南越人民的基本民族权利和自决权。这一需求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