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绿色投资项目设定了官方标准
副总理特兰·洪(Tran Hong Ha)签署了2025年7月4日的总理裁决21/2025/QD-TTG,该裁决规定了根据绿色分类法规定的投资项目的环境标准和认证程序。
。根据该法规,一个投资项目必须符合两个标准才能被认证为绿色分类项目。
首先,它必须做出决定,以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估的结果(EIA)报告,环境许可证或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除了合法免于环境程序的投资项目外。
。第二,该项目必须在环境保护部门或带来环境福利,并且必须满足21/21/2025/QD-TTG的附录I中指定的要求。
该决定指定授权根据绿色TAXO认证投资项目的机构和组织NOMY包括: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负责评估和批准环境影响评估(EIA)报告(EIA)报告(EIA)报告或颁发环境许可证的有能力的州机构。
独立认证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律实体状态;在越南注册或由合格的国家机构的决定建立;属于以下类别之一:提供一致性评估服务的业务(或法律规定的合规评估功能);或提供审核服务的业务。
独立认证机构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管理系统和运营能力:国家标准TCVN ISO/IEC 17029:2020或国际标准ISO/IEC 17029:2019:“整合评估 - 一般原则和验证和验证和验证和要求)验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