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违规海关的处罚:法令128
越南政府颁发的法令128/2020/nd-CP (第128号法令)调节因违法行为而造成的行政处罚。该法规取代了 2013/nd-CP 和法令45/2016/nd-CP ,并将在2020年12月10日生效。该法令将引入几项新的罚款,并有望使该国的海关协议更加有益于国际贸易。
> > 。一些值得注意的更改包括增加与伪造商品和政治敏感项目的进出口有关的新罚款。犯有违规行为的商业实体可能会受到违反性质和严重性的其他制裁。
这些制裁使习俗有能力抓住重大证据的侵犯或迫使在时间限制内驱逐出法律侵犯的东西。对于因违反法律而被出售,分散或销毁的商品,可以施加相当于其费用的罚款。
海关违规
法令128涵盖了海关法规的几个方面,从非法或不正确的文件提交税款或操纵税收档案以减少应付税。
延迟文档
及时提交某些海关文件中的失败可能会根据第128号法令违反。此类关键时间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实际付款声明和海关评估中的其他调整;
- 对制造,组装和支持行业的进口汽车组件的免税申请;和
- 制成品的材料单案(BOM)的通知。
海关声明中的不规则性
错误声明应税进口商品,特别是在数量,姓名,类型,质量,海关价值,原产地和代码方面,也可以构成违反税收的行为。类似的制裁适用于进口或出口的商品来自粘合的仓库或工厂。未能披露影响商品海关估值的特殊买方关系也违反了该法令。
税收声明违规行为
不正确的声明导致应付税款不足或增加/减少/退款或不受控制的税额增加可能会引起罚款。罚款的程度取决于纳税人是否可以在海关部门之前发现这些违规行为并补偿。
在自我发现的案件中,将适用免税金额差额的10%的罚款。如果海关当局在额外的商品声明之前发现违规行为,则罚款将增加20%。
如果出于宣布生产出口商品而不是将其用于其预期目的而进口的货物也违反了此法令。
海关检查
提交最终确定报告OT遵守会计书籍和海关声明也可能导致制裁。其他违法行为包括不遵守海关当局的检查或审计决定,在不缴纳“越南税不付款”的情况下出售商品,或在免税商店出售或暂停的货物。
海关监督
法令128将海关监督违规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了33%。新的罚款范围在216美元到345美元之间,适用于以下逃税行为:
- 从出口处理或生产活动中处理废料或有缺陷的产品,而无需通知习俗;
- 在不通知或获得海关局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应有的仓库,免税商店和飞机之间的货物运输;和
- 未能在运输货物时确保海关或载体密封的完整性或使用假密封在海关监督下。
违反海关的其他重要变化包括针对不遵守关税配额,许可,控制,标准和进出口法规的新罚款。额外的罚款范围从86美元到432美元不等,违反了有关临时出口或出口商品或标签商品的规则。该法令涵盖了某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进口商品和车辆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该法令的第16条对影响越南安全,经济,社会和外交关系的可疑商品或服务的进出口处罚。以伪造越南血统的贸易,运输和转让,根据第17条的罚款。
- 新的罚款范围在2,600美元(6000万蒙德)到3500美元(8000万蒙克)之间,适用于未经主管权限的无合法许可的进口/出口限制性商品s;
- 罚款在3500美元(8000万蒙德)到4,300美元(1亿VND)之间,将申请进口或出口违禁货物或不再授予许可的商品的临时进口或出口。
政府还发出了官方信号7594/TCHQ-PC 指导实施本法令,并可能会发出有关澄清和实施的进一步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