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工贸部正在就屋顶太阳能发展法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重点关注非商业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定。
工贸部(MOIT)正在就屋顶太阳能发展法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重点关注非商业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定。
MOIT 规定了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两种情况。
在第一种情况下,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可以并入国家电网,但所产生的电力只能用于自用,不得出售给其他电力用户和越南电力公司。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所有者可以选择将剩余电量注入或不注入国家电网。
如果向国家电网注入过多的电量,国家将以零盾的成本承认这些电量。换句话说,国家不会支付这些费用,但会确保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如果屋顶电力系统业主选择不向国家电网注入过多的电量,项目业主将不得不建造设备来控制向电网注入的电量。每个项目的屋顶太阳能发电容量必须与注册时的现有负荷相匹配。
工贸部指出,此类规定将适用于全国所有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包括胡志明市根据关于试点实施胡志明市发展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98/2023/QH15号决议实施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
在第二种情况下,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不会连接到国家电网。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不会出售,仅用于自用。特别是,他们必须确保发电电源和电力负荷均不连接到国家电网。在这种情况下,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将不受装机容量的任何限制。
为促进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发展,工信部提出,个人住宅安装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项目业主无需办理投资政策审批程序,也无需制定投资项目。
该草案计划自签署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生效。-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