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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法

电子交易法

核心摘要:电子交易法

去年 6 月 22 日,国民议会通过了关于电子交易的第 20/2023/QH15 号法律,取代了 2005 年的前身。该法由八章 53 条组成,规定了以电子方式进行交易,与 2005 年法相比,监管范围更广。

该法自今年 7 月 1 日起生效,预计将成为越南电子交易推广和标准化的一步。

法律出台的突出政策

首先,该法帮助现行许多法律在数字环境下立即生效。它表示电子交易与传统交易一样有效,并且可以用来替代传统交易。

其次,该法是全面发展电子交易各阶段的重要法律依据,将电子交易从头到尾落实到最后,推动数字化转型。它还将优化程序并缩短处理时间,使电子交易比其他交易方式更加便捷。

第三,该法消除了电子合同履行的障碍,为部长在其管理的部门和领域发布电子合同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四,该法纳入了国家数字平台、国家数据交换平台和国家数字架构框架的作用。

最后,该法明确了数据共享和网上监督检查的政策。这为利用大数据代替传统方法进行国家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该法出台的突出政策(图)
该法出台的突出政策(图)

该法用整个第二章来规范数据电文和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发送和接收。

该法第八条强调,数据电文信息不得仅以其以数据电文形式表达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可以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创建、生成或者由纸质文件转换而成,并以电子文件、电子记录、电子证书、电子档案、电子合同、电子邮件、电报、电报或者传真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电子数据交换形式呈现。

为了便利数据电文在电子交易中的使用,该法规定了数据电文与纸质文件、原始文件或者证据同等有效的条件,以及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之间的转换要求。

电子签名按使用范围分为专用电子签名、公共数字签名和公务专用数字签名。该法第 22 条规定了这些电子签名的要求。

采用电子签名以外的其他证明方式表明签名人认可数据电文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