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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尽量减少大规模食物中毒

随着越南进入食源性疾病高风险夏季,近几个月来大规模食物中毒病例的激增引起了卫生当局的警惕。

核心摘要:随着越南进入食源性疾病高风险夏季,近几个月来大规模食物中毒病例的激增引起了卫生当局的警惕。

夏季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虽然尚未达到高峰,但近几个月来已报道了不少严重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5月7日,同奈省隆庆市人民委员会宣布,已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案件档案移交给调查警察机关。从5月1日晚开始,隆庆市的医院开始收治多名疑似食物中毒患者。初步调查发现,患者在食用从隆庆市春平区一家食品店购买的越南法棍“banh mi”几小时后,出现了包括恶心、腹泻、发烧和腹痛等症状。住院人数最终增至568人。

5 月 14 日晚些时候,北部永福省一家公司的 438 名员工在公司午餐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他们都有相同的症状,如呕吐、腹痛和头痛。调查结果显示,罪魁祸首是在午餐的其中一道菜中发现的蜡样芽孢杆菌。

今年3月,庆和省中南部的Tram Anh鸡饭店又发生严重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导致369人被送往医院。

食品安全监管是否存在漏洞?

食源性疾病一直是越南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据报道,2023年,该国共发生超过125起食物中毒事件,影响2100多人,造成28人死亡。据越南食品安全局(卫生部)5月21日在河内举行的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视频会议上透露的信息,与去年同期相比,2024年前5个月食物中毒案件从40起略有下降至36起,但受影响人数却增加了200%以上,达到2138人。

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在会上发言时提出了有关食品安全法规的问题。目前,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受到多个文件的规范,包括2010年《食品安全法》、指导《食品安全法》的第15/2018/ND-CP号政府令、卫生部、农业农村发展部、工贸部的通知以及海关、税务等相关领域和部门的法律文件。

“为什么像庆和省和同奈省这样的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近年来仍然发生?我们必须考虑是否存在任何法律漏洞,如果[食品安全]机构不健全,我们将提出[改进建议],”Tuyen说。

让我们来看看适用于食品摊贩的现行商业登记和食品安全条件规定。根据第 39/2007/ND-CP 号法令第 3.1 条关于无需进行商业登记的独立商业活动,食品供应商,无论是否有固定营业地点,均无需进行商业登记。根据指导食品安全法的第 15/2018/ND-CP 号法令第 12 条,街头食品摊贩没有责任申请食品安全条件满足证书。

回到同奈省的案例,当局检查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源地banh mi店没有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明,其4名员工也没有食品安全培训证书或健康证明。然而,根据隆庆市人民委员会的报告,该商店是一家小型食品店,因此没有食品安全条件满足证书。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小店每天的销量超过千份,这对于任何街头小吃摊贩来说都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

鉴于从街头摊贩那里购买早餐或午餐对于许多越南城市居民来说是很熟悉的事实,并且不少食品摊贩虽然被认为是小规模的,但像同奈省的banh mi店一样每天销售数百甚至数千份,是否是时候收紧适用于小规模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法规了?

食品安全视频会议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执法问题。

尽管法律并未要求街头食品摊贩申请食品安全条件满足证书,但根据第 15/2018/ND-CP 号法令,他们仍有义务保存食品样品并对所销售的食品负责。对于餐馆、公司、学校厨房来说,除了保存食品样品外,还需要对进料进行控制。不过,越南食品安全局局长Nguyen Thanh Phong承认,“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许多食品摊贩没有遵守保留食品样本的规定;一些企业在尚未获得食品安全条件满足证书的情况下开展经营,而另一些企业则购买没有原产地证明的投入材料。

越南总理范明正5月3日发布第44/CD-TTg号官方电报,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落实一系列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的措施,包括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检查,对违规行为实施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