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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数字科技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提出

信息和通信部(MOIC)发布了《数字技术产业法》草案,提出了新的法规,以促进数字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对国家经济有重大贡献的产业。

核心摘要:信息和通信部(MOIC)发布了《数字技术产业法》草案,提出了新的法规,以促进数字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对国家经济有重大贡献的产业。

为了将越南转变为最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数字技术企业的环境,该法律草案为数字技术产业,特别是研发(R&D)活动引入了特殊政策。数字技术行业创新创业法规;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测试;促进半导体产业发展;对人工智能的管理和发展也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国家对组织或参与提高企业研发能力、生产力和产品质量以满足海外市场需求的项目和计划,给予总费用30%至80%的部分财政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管理和提高质量和生产力的系统和工具,特别是支持智能生产和智能服务的工具;传播拓展海外市场的信息;并将国内企业与外国合作伙伴联系起来。

如果越南企业占制造商总数的30%以上,履行组件和原材料的组装和供应合同,并为该国产品的制造提供服务并提供至少30%的产品成本,则数字技术产品的制造收入将有资格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期15年。

草案还规定了支持数字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数字科技产业活动激励措施、数字科技企业专项信贷政策、数字科技产业发展资金来源等。

因此,实施数字技术产品制造项目的企业有权根据投资信贷法向国家借用投资信贷。他们还可能从越南环境保护基金获得软贷款,用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活动。

数字技术产品生产项目将按照土地法规定的最高标准享受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减免以及补偿安置工作(如有)的财政支持。

对大型专项项目,实行专项政策。具体而言,根据投资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特殊投资鼓励政策。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150%加计扣除,在其工作的专家、科学家和人才,五年内免征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此外,承建此类项目的企业还可享受10年免征土地租金和水面租金,剩余期限减免50%的租金。他们在办理海关手续时还将受益于优先制度,并不受进出口营业额条件的限制。-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