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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新规则以指导新颁布的土地法

由于新《土地法》将于今年8月1日生效,比此前国会通过的生效日期提前了5个月,政府已颁布了两项详细说明这些法律的法令,以便及时实施。这两项法令也将于8月1日生效。

核心摘要:由于新《土地法》将于今年8月1日生效,比此前国会通过的生效日期提前了5个月,政府已颁布了两项详细说明这些法律的法令,以便及时实施。这两项法令也将于8月1日生效。

具体来说,就在今年6月,内阁发布了第71号令,明确了按照比较法、收入法、盈余法、地价调整系数法四种方法进行土地计价的程序和内容。

该法令确定了影响不同土地类型价格的因素。对于非农用地,这些因素包括地块的位置和位置、交通条件、电力和水供应、土地使用期限等。同时,农作物和牲畜的生产力;地块/地块的位置和特征;土地使用年限是影响农地价格的一些因素。

7月中旬,政府发布第88号令,对国家收回土地后的补偿、扶持和安置作出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明确了国家按照《土地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对与被征收土地用途不同的土地进行补偿或者对房屋进行补偿的情况。

因此,在对目前在越南使用住宅用地或拥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房屋的家庭、个人和居住在国外的越南裔人的收回土地以外的土地进行补偿时,用于计算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价格将是批准补偿、支持和安置计划时确定的土地价格清单上的土地价格。

以土地租赁方式补偿并一次性支付整个租赁期土地租金的,计算土地租金的地价为主管人民委员会批准补偿、扶持和安置方案时确定的具体地价。

同时,对与收回的经济组织宅基地用途不同的土地进行补偿时,计算土地使用费或土地租金的地价,以主管人民委员会批准补偿、扶持、安置方案时公布的具体地价为准。

另一项举措是,为了促进《土地法》和根据第 03/2023/QD-TTg 号决定发布的《国家调查计划》的实施,总理于 7 月 23 日签署了关于土地清查的第 22/CT-TTg 号指令。其目的是量化乡、区、省级行政单位、社会经济区域和全国的土地管理和使用状况,评估各级部门的土地管理和使用状况,提出加强国家土地管理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机制、政策和措施。-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