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根据3月7日第44/NQ-CP号决议,越南将对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瑞典、挪威和芬兰等12个国家的公民免签。
根据该决议,这12个国家的公民,无论护照类型和入境目的如何,只要完全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的入境条件,均可免签自入境之日起45天的临时停留期限。
上述国家公民入境越南免签证政策将于2025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4日实施,并将根据越南法律考虑延期。
政府2022年3月15日第32/NQ-CP号决议和2023年8月14日第128/NQ-CP号决议将于3月15日到期。-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