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24年文化遗产法旨在完善有关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国家文化遗产管理权力下放的规定,以及促进调动社会资源的机制和政策
2024年《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法”)旨在完善有关文化遗产价值保护和弘扬、国家文化遗产管理权力下放的规定,以及促进调动社会资源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的机制和政策。
该法由九章 95 条组成,规范文化遗产及其管理、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它还规定了机构、组织、社区和个人在管理、保护和促进越南文化遗产价值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该法于 2009 年修订,取代了 2001 年的前身,适用于: (i) 机构、组织、社区和居住在越南的越南人; (ii) 在越南居住和经营的机构、组织、社区和外国人; (iii) 越南人在海外永久居住和经营,并参与文化遗产价值的管理、保护和弘扬。
该法规定,文化遗产包括越南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越南文化遗产是越南各民族的宝贵财富,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在国家建设和维护事业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越南境内的所有文化遗产,无论起源于本国还是外国,具有不同的所有权形式,都将根据该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进行管理、保护和弘扬。越南在国外的文化遗产将根据国际法和越南所签署的条约得到保护。
文化遗产的所有权
该法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增加了按所有权类型,即全民所有制、共同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确定文化遗产的规定。该法第四条列出了全民所有的文化遗产、私人所有的文化遗产和共同所有的文化遗产。
国家作为全民所有制文化遗产的所有者代表和统一管理,依照宪法、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承认和保护私有制和公有制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所有权的确定、争议的解决和违法行为的处理将根据该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进行。
世界遗产区和世界遗产区缓冲区
世界遗产地和世界遗产地的缓冲区按照本法第27.8条的规定确定。
每个世界遗产都有一个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和指南确定的世界遗产区和缓冲区。世界遗产地区是指存在构成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原始要素的地区,将作为一级文物保护区予以保护。世界遗产区缓冲区是指世界遗产区周围的区域,是世界遗产价值和独特特征的一部分或有贡献的区域,具有为世界遗产创造额外保护层的作用,将作为文物二类保护区进行保护。
将在地图上确定世界遗产区域和世界遗产区域的缓冲区,纳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世界遗产提名申报材料中。相关总体规划地图上的世界遗产区和世界遗产区缓冲区信息必须更新。
世界遗产地边界和世界遗产地缓冲区的扩大或缩小,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和准则,不改变创造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标准,并记入卷宗。世界遗产地边界或者世界遗产地缓冲区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编制提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