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第 68-NQ/TW 号决议为越南私营部门成为经济增长和创新的关键驱动力制定了大胆愿景,被认为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指令,有望重新定义越南私营企业的格局。

该决议从根本上提升了私营经济部门的地位,使其不仅成为经济强国,而且成为科技创新的领导者。目标是帮助越南避开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到2045年成为发达高收入国家的愿望。
其中一项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发展至少20家能够融入全球价值链(GVC)的大型私营企业。这种受财阀启发的模式将推动创新和经济增长,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协调一致的政策改革、法律一致性和更好地获取资本。
截至2024年底,越南约有94万家注册企业,其中近98%为中小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的数据,越南私营企业在生产力、创新能力以及与跨国公司的融合等方面仍然面临障碍。尽管一些公司在区域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系统性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仍然有限。
第 68 号决议承认这些挑战,并制定了支持私营部门发展的框架。主要亮点包括发展具有区域和全球影响力的大型私营企业;加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之间的联系,打造国内供应链;促进科技和数字化转型。
将这些目标变为现实需要进行结构性法律改革、加强协调以及对私营企业的实际支持。
一致、可预测和协调的法律环境对于投资至关重要。越南应制定长期立法路线图,概述主要商业相关法律的预期改革。成功的模式包括韩国的监管创新基本计划和新加坡的亲企业小组,系统地审查并消除重叠或过时的法规。
为了进一步简化法律程序,越南可能会考虑在制造业和可再生能源等优先行业试行监管影响评估计划,确保新立法符合业务需求和国际承诺。
越南应制定中长期立法规划,以限制法律突然转变。不一致的申请和重叠的法规继续拖延投资审批并增加风险。许多公司报告称要等待一到三年才能获得许可。
五月,总理呼吁各部委和省份减少合规成本和行政负担。虽然这是积极的一步,但根深蒂固的法律不一致需要长期的机构改革以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更好协调。
与此同时,越南必须加强各级行政机构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借鉴智利的简单国家战略和爱沙尼亚的电子政务系统,越南可以通过统一的数字许可门户、实时应用程序跟踪和国家机构绩效仪表板实现行政执法现代化。
这需要出台一项国家法规,要求各部委和省级部门标准化并在线发布许可程序、联系点和预期时间表,以及清晰的业务反馈和争议解决渠道。
尽管正在进行数字化改革,但非正式收费和自行决定的做法仍然很常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越南需要实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法律框架的现代化和统一,同时提高行政程序的透明度。
这意味着通过规范统一的起草程序、建立解决各部委之间冲突的机制以及在新的法律法规发布之前要求协调来加强国家政策协调。同时,法令或决议应要求所有省级部门在其网站上公开分享许可要求、时间表、费用和负责官员的完整详细信息。
除了修改担保交易法外,越南还应该效仿日本信用担保公司,为创新型初创企业和小型企业引入国家信用担保计划。这将降低贷方风险,同时促进创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