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从 7 月 1 日起,一些之前免征增值税的经纪服务将被征收 10% 的增值税,促使公司相应调整其服务费。
随着新的增值税(VAT)法的实施,证券公司已开始对各种客户服务进行费用调整。
从 7 月 1 日起,一些此前免征增值税的经纪服务将被征收 10% 的增值税,促使公司相应调整服务收费。
国民议会于 2024 年 11 月通过的第 48/2024/QH15 号增值税法规定,证券存管、托管、取款、转让、衍生品清算和保证金账户服务等活动现在属于应税服务。
为了遵守规定,许多证券公司,包括西贡河内证券股份公司(SHS)、越龙证券公司(VDSC)、越南银行证券公司(VCBS)、VNDirect证券公司等,调整了存管、托管、账户转账、头寸冻结、衍生品清算和保证金资产管理的费用表。
SHS 将股票、基金证书和备兑认股权证的托管费从每月每单位 0.27 越南盾提高到 0.297 越南盾。公司债券的托管费从每单位 0.18 越南盾上涨至 0.198 越南盾,每月最高限额从 200 万越南盾(76.44 美元)上涨至 220 万越南盾。
托管提款费用目前占总价值的 0.22%(之前为 0.2%),最低费用从每笔交易 50,000 越南盾增至 55,000 越南盾,最高费用从 100 万越南盾增至 110 万越南盾。
VCBS和VDSC均确认,从7月1日起,将对托管服务、保证金资产管理、衍生品清算、头寸冻结和证券转让额外征收10%的增值税。
当局声称,改革解决了税收征管中的系统性不平等问题,确保个人股东,尤其是拥有大量持股或高管福利的个人股东及时纳税。 2016-24年期间,来自资本投资的个人收入接近52万亿越南盾,但股息和股票奖励税仅占1.3万亿越南盾,仅占应税收入总额的2.5%,凸显了征收方面的巨大缺口。
与泰国和印度等国家的国际标准进行了比较,这些国家对股息或红利分配征收 10% 的税。
市场反应不一。
一些投资者对交易成本上升表示沮丧。对于获得股票红利的长期投资者和战略股东来说尤其令人担忧,因为收到股票红利后立即纳税可能会扰乱财务规划和投资现金流。
与此同时,监管机构认为,涵盖增值税调整和修订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的更新将促进税务管理的公平性和纪律性。- (VNA/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