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自9月1日起,对从事配套工业产品制造技术研究、应用、转让、创新和改进的组织和个人,享受技术转让奖励和支持。
根据2025年7月14日第205/2025/ND-CP号法令,修改和补充了2015年第111号法令有关配套产业发展的多项条款,上述组织和个人还将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基金会、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和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的奖励和支持。
新法令规定,企业和科技组织之间的技术研究、应用和转让合作项目的最高支持水平为机械设备、样品产品、工程、软件、培训、聘请专家顾问、发明、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转让总投资的50%。它还规定,最高支持水平为提高技术应用和转让领域咨询专家和单位质量活动费用的70%。
在环境保护方面,该法令规定,优先发展配套产业产品生产项目的业主将获得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支持。这些项目还将享受税法和指导性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以及土地和水面租金的减免。
生产本令附件一规定的优先投资配套产业产品目录内配套产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法规定的法律支持。
此外,在产业发展扶持计划中,对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认证咨询、企业标准制定和公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费用给予最高50%的支持;国家管理机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认证系统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认证;租赁测试、检验和认证实验室;品牌识别、版权和工业产权注册、条码应用;新的和创新的商品和产品的测试和检验。-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