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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生效的重要政策

多项重要法律文件将于今年8月生效,涵盖国有资本管理、基础设施投资、碳市场发展、信贷机构资本和资产管理、领事认证、健康保险、海关和税务程序等。

核心摘要:多项重要法律文件将于今年8月生效,涵盖国有资本管理、基础设施投资、碳市场发展、信贷机构资本和资产管理、领事认证、健康保险、海关和税务程序等。

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修订后的国内碳市场发展路线图;关于信贷机构资本和资产管理的新规定;更新领事认证和认证规定;进出口网上缴税方式;关于交通重点项目投资的决议;详细说明并指导实施修订后的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令;新的企业海关优先制度是将于 2025 年 8 月生效的重要政策之一。

新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 – 8 月 1 日起施行

国会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通过的新《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取代了 2014 年的同名法,并引入了多项过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它要求国家持有超过 50% 注册资本的企业必须审查和修改其章程、财务法规和内部规则,以确保符合新的法律框架。这些修订必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在过渡期内,只要不与新法律相抵触,现行法规就可以继续有效。

该法还允许继续实施在其生效前批准的投资项目、资本动员计划和重组计划。与战略股东的协议和事先签署的贷款合同在到期前仍然有效,但任何修改都必须符合新规定。此外,国有独资企业的国有资本代表必须在一年内重新确定这些企业的章程资本。

修订后的国内碳市场发展路线图——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政府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发布了第 119/2025/ND-CP 号法令,以修订 2022 年第 06 号法令,其中介绍了建设越南国内碳市场的修订路线图。

从现在到2028年底,重点是建立国家碳登记册、试点国内碳交易所、启动碳信用额交易和抵消机制。同时,政府将开展能力建设和提高认识活动,以支持市场发展。

从2029年起,将引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拍卖机制,以及碳信用管理和国内碳市场运作的全面法律框架。这些努力旨在为越南参与全球碳市场奠定基础。

信贷机构资本和资产管理新规定——8月1日生效

2025年6月12日第135/2025/ND-CP号法令为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财务制度提供了统一框架,并引入了国家投资信贷机构财务监督和国有资本投资效率评估的规定。它取代了第 93/2017/ND-CP 号法令。

该法令对资本结构、资产运用、利润分配、固定资产投资、股权交易、资本充足率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允许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依法进行资本重组、投资经营性资产、转让资产。国有或者国家出资的信贷机构,其资金使用、投资必须遵守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法。

信贷机构还必须保持资本充足率、参加存款保险计划、计提风险拨备,并完全遵守财务和会计法规。

某些文件免于领事认证——自 8 月 3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