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根据政府最近发布的一项法令,从10月1日起,越南单身女性可以根据个人选择获得体外受精等辅助生殖技术,这标志着生殖权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7 月 15 日发布的第 207/2025/ND-CP 号法令确认单身女性有权使用辅助生殖技术 (ART),例如冷冻卵子和试管受精,而无需医疗证明。该法规还概述了人道主义代孕的条件,反映出人们向承认多样化家庭结构和生殖自主权的更广泛转变。
新规定取代了之前第 10/2015/ND-CP 号法令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单身女性接受专科医生的建议才能接受体外受精。现在,只要想要一个孩子就足以符合资格。这一转变使越南的政策更加符合现代社会趋势,为那些选择不结婚但希望成为单身母亲的女性提供便利。
根据该法令,单身女性如果缺乏自己的可行卵母细胞,也有权接受捐赠的胚胎,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生殖选择。
ART 和人道主义代孕原则
该法令第 3 条规定了 ART 和人道主义代孕应用的指导原则,包括:
- 精子、卵母细胞和胚胎捐赠必须在获得许可的储存设施中进行。
- 每笔捐款只能用于帮助一名妇女或一对夫妇生育孩子。
- 捐赠者和接受者的身份必须保持匿名。
- 不孕夫妇、有医疗需求的夫妇以及希望生孩子的单身女性均可获得辅助生殖技术。
- 准父母、代孕母亲、代孕孩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受到法律保护。
人道主义代孕设施许可的条件
除了扩大辅助生殖技术的使用范围外,该法令还为获得人道主义代孕许可的医疗机构制定了明确的标准。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道德实践并保护代孕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各方。
根据第12条,机构必须具有至少两年的IVF经验,并且在申请前的两年内每年必须进行至少500个IVF周期。该机构还必须拥有一名妇产科医生的医疗顾问;一名拥有大学心理学学位的心理咨询师或拥有心理学证书的注册医生;一名至少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法律顾问。虽然医疗顾问必须是该机构的工作人员,但心理和法律顾问可以是法律允许的雇员或附属专家。
医疗机构实施利他代孕技术申请批准的材料和程序,是医疗检查和治疗法规定的变更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和程序,其中必须包括证明该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