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财政部近日提出,取消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相反,他们只需向中央银行登记对外资金转账。
财政部(MOF)提议取消对外项目投资政策审批的要求,该要求目前由国会和总理负责。该提案包含在现已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投资法修订草案中,旨在简化行政程序、降低合规成本并缩短处理时间。
该部表示,这项改革将有助于提高越南企业的竞争力,使他们能够更快地利用海外投资机会。
根据现行《投资法》,境外投资实行主管部门界定禁止类和有条件限制的投资领域并颁发境外投资登记证书的机制。特别是价值20万亿越南盾(8亿美元)或以上的项目,或受特殊政策机制约束的项目,必须获得国会的批准。同时,价值8000亿越南盾(3200万美元)或以上的项目,以及投资额至少4000亿越南盾(1600万美元)的银行、保险、证券、新闻、广播、电视和电信领域的项目,必须获得总理批准。
目前对外投资项目的评估流程包括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和东道国的潜在风险,以及审查项目的类型、规模、地点、实施进度和适用政策等标准。然而,财政部表示,这种机制已经过时,因为它设置了障碍,限制了投资者抓住海外机会的能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草案建议从现有的审批流程转向更简单的制度,即投资者直接向越南国家银行(SBV)登记其海外资金转移。
财政部在进一步解释这一变化的理由时表示,新办法下的境外投资管理将变得更加实质性和务实。当投资者在SBV注册时,他们已经持有东道国的书面批准,例如投资许可证、企业设立证书或出资和股份购买合同。换句话说,他们的项目已经接近实施。
此外,拟议的方法预计将通过加强对外汇活动的监督来加强国家管理。特别是,国家银行将能够及时编制统计数据并监控投资资本的支付和通过银行系统的资金汇回,确保在国际收支或外汇储备受到影响时及时进行评估和调整。同时,银行系统可以对不遵守报告要求的情况做出快速反应,包括在紧急情况下暂停资金汇出或冻结投资资本账户。
财政部指出,由于SBV已经成为间接海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因此将其职责范围扩大到直接海外投资将是适当的,因为它可以对对外资本流动进行全面监控。该部补充说,国家银行对资本转移的核查也将有助于加强反洗钱工作。
据越南外国投资局统计,截至2025年7月,越南有效境外投资项目1928个,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31.5亿美元。老挝仍然是最大的受援国,275 个项目吸引了超过 58 亿美元的资金,其次是柬埔寨,219 个项目吸引了 29.4 亿美元。- ( VL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