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和平发布决定,概述了预防和打击境外组织和个人将资金和资产转移到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的活动的协调原则、目标、形式、范围和责任。
副总理阮和平签署了第 30/2025/QD-TTg 号决定,制定了机构间协调的新规定,以防止和打击资助威胁越南国家安全或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活动。
该决定将于2025年10月15日生效,概述了防范和打击境外组织和个人将资金、资产转移至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和恐怖活动的协调原则、目标、形式、范围和责任。
该条例旨在确保各部委和机关对工作的集中、统一、及时领导,强化责任。
协调方式包括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会议、联合检查等机制。
相关部委有六个职责范围,包括情报交换;公共传播;法律监督;核实和调查;交易延迟;资产冻结以及扣押与恐怖主义有关的资金。国际合作也受到重视。公安部、国防部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涉嫌资助恐怖主义、威胁国家安全的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的情报。这包括年度报告和根据要求进行的针对具体案例的更新。
根据要求,这些安全机构必须在 10 天内提供必要的文件,并优先考虑法律和调查方面的考虑。各机构还必须报告金融监督方面的监管缺陷并提出改革建议。如果公职人员收到可疑资金,则必须共享信息。
安全机构将指导金融机构和受监管的非金融企业遵守与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的交易延迟、账户冻结和资产扣押相关规则。
越南国家银行必须与公安部和国防部共享可疑交易或账户的数据,包括来自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的信息。要求在 10 天内做出答复,并强制要求立即报告可疑的金融活动。
财政部负责在 10 天内共享有关可疑证券、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活动的情报。它还必须报告现金、贵金属或宝石的异常跨境流动。
受其监管的实体必须按照反洗钱、反恐和国家安全法律的规定,向执法机构报告相关信息。科学技术部还必须报告滥用邮政或电信服务向颠覆团体转移资金的案件。
所有其他部委和机构必须根据要求或根据其法律职责共享相关信息。未经核实的信息必须明确识别,并与安全机构协调进行确认和跟进。
公安部和国防部将领导全国打击恐怖融资宣传工作。他们将每年或根据要求指导各部委、机构和组织制定公众意识战略。
这些活动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共教育举措、在线门户和培训课程强调威胁、策略、法律责任和预防措施。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将指示国家媒体播放符合国家安全和反恐目标的内容。越南电视台(VTV)、越南之声广播电台(VOV)和越南通讯社(VNA)将发挥主导作用,传播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