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逐步放宽对外国住房所有权的监管,引发了大量资本流入的希望,但仍存在重大障碍。
胡志明市上个月宣布了 17 个符合外国买家资格的项目,加上《住房法》的新规定,初步推动了这一进程。
该名单包括多个大型和黄金地段的开发项目,例如城市花园、龙村以及金务大置地位于青瓷城的 Tan Thang 体育和住宅综合体。
市人委已向有关部门下达具体任务,确保开放管理严密,统筹经济增长目标和国防安全。
当地建设部门负责公开披露、检查和合规监督,而财政部门、市警察和市军事指挥部则负责对规划和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和防御因素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今年起施行的升级版《住房法》继承并明确了外国人购房的规定。该法规定,外国人只能购买商品房项目内的住房(公寓或独立式住宅),但对国家安全和国防至关重要的地区除外。
所有权配额有明确规定,一栋公寓大楼中的公寓数量不得超过 30%,或者在相当于一个行政区的面积内,独立式住宅的数量不得超过 250 套。外国个人的所有权期限为 50 年,并可延期。
莱坊越南董事总经理亚历克斯·克兰 (Alex Crane) 表示,该国不再只是一个低成本的替代选择,而是一个战略性的、长期的选择。
“政府的改革议程,特别是在发展私营经济方面,正在通过减少繁文缛节、支持小型企业以及激励创新和技术来创造动力。尽管面临全球阻力,但这里的基本面仍然非常强劲,”Crane 告诉 VIR。
莱坊的数据显示,自2015年以来,已有超过12,000名外国买家在越南购买了公寓,其中大部分集中在胡志明市和河内。
韩国买家处于领先地位,约占总交易量的 40%,其次是香港(30%)、中国(15%)、新加坡(10%)和台湾(5%)。
克兰说:“这种不断增长的需求凸显了越南作为全球房地产投资竞争目的地的吸引力日益增强。” “这些买家被可观的租金收益率和资本收益所吸引,可以从本地到国际公寓开发商那里获得广泛的选择。相比之下,由于法律框架不明确和资本要求较高,涉及别墅、联排别墅和店屋的交易仍然有限。”
然而,其他专家强调,需要采取更多措施将潜力转化为现实并进行区域竞争。这被视为释放数十亿美元海外汇款和外国投资进入房地产行业的关键。
CEO 集团董事长 Doan Van Binh 承认这些积极举措,但指出与区域同行相比存在根本性的不一致。
“房屋必须与土地挂钩。住房法允许外国人拥有房屋,但土地法仍然禁止外国人拥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一个障碍。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等国家的政策更具吸引力和自由度,使他们能够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进行发展,”Binh解释道。